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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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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15

同志们:

国管局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实施《政府采购法》的情况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我认为这是很有必要的。刚才,肖捷、玉赋、大胜同志都发表了讲话,讲得很好;上午,世光同志向大家汇报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也讲得很好。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新的改革。我国从 1996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政府采购制度。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基本上形成了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监督管理机制。采购规模呈现快速增长势头,由试行初期的每年10多亿元,发展到2001年的653亿元、2002年的1009亿元,去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659亿元,成效是显著的。可以说,政府采购的范围正在逐步拓宽,监督管理和执行的力度正在逐步加大,制度的推行正在逐步深入。同时,这项制度的建立,在推动政府运行方式和职能转变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塑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政府采购交易规则。在推行过程中所采取的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突出集中、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思路,符合我国国情,并推动了其他一些领域的改革。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认真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在国管局党组的领导和财政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的工作方针,理顺关系,开拓创新,建章立制,规范采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今年是我国改革和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之年。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担负着繁重和艰巨的任务。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我们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突出强调: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其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重要任务。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就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也提出: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根据以上精神,我们提出今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扩大规模,完善机制,协调一致,不断开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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