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厅发〔2008〕2号
关于“十五”后三年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绩效考评的情况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中国残联委托考评机构,对“十五”后三年中央财政下达的13500万元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以下简称“康复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工作涉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等33个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通过现场和非现场考评,康复项目综合考评得分9198分,绩效级别为优秀。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考评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考评基本情况
2003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国残联开展康复项目。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康复项目三年共计支出1281594万元,结余68406万元。
从全国情况看,康复项目任务目标超额完成:
——全国33个省级单位共计发放用品用具286327件;
——全国31个省级单位共计完成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任务9468例;
——全国33个省级单位共计配发助听器12249只、配发电池1025170块、为12352名聋儿制作耳模、为48289名聋儿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全国28个省级单位共计为7913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药品;
——中国残联共计完成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3022例;
——完成贫困麻风畸残矫治手术2450例;
——为全国33个省级单位的1567个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共计培训社区康复人员1493名;
——编制出版了6万套康复普及读物、24万套康复训练音像制品、5000册低视力康复技术人员培训教材,18万套康复知识系列折页、18万套康复训练图解。
康复项目国家彩票公益金资金到位率高,项目单位对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比较严格,符合“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无挪用、占用、截留及其他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项目单位财务管理符合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支出审批手续齐全,各省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实际支出与批复基本相符,支出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实施基本有效,财务信息基本能够反映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
二、康复项目取得的主要效益
在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残联全体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社会反响强烈。康复项目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深远的影响。
(一)有力地推进了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全面发展
康复项目的实施,为各级残联培训了一支强有力的康复工作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充实、完善了基层康复服务设施,促进了“十五”残疾人康复规划的完成,拓宽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救助水平,对各级残联探索、建设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为“十一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康复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有效地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的关注力度
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提高了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可信度,引起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提高了各级残联在残疾人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新闻媒体都不同程度的予以宣传报道,尤其是对组派国家医疗队项目的报道,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康复项目的实施,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扶残济弱、充满爱心的良好氛围,带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对贫困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关注、投入与支持,使残疾人康复工作有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改善了残疾人生存状况,提高了残疾人的社会地位
康复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贫困残疾人的生存权,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贫困残疾人康复难的问题,有效地消除了贫困残疾人“有钱有康复、无钱无康复”的现象,提高了贫困残疾人自救能力,改善了生活质量,增强了生活信心。许多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为摆脱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社会公众对自己身边的残疾人有了新的认识,社会各界都给予了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营造更为宽松的社会环境。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绩效考评,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管理脱节现象
1个别项目筛查工作不够细致,对成年人进行了贫困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给个别不适合安装大腿假肢的受助者安装了大腿假肢。
2个别项目回访环节薄弱,部分记录极为简单,“找不到、电话错误、很好”等,没有起到回访应有的作用。对回访记录也缺乏有效的整理、统计和分析,不利于整体掌握和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
3个别地区没有充分尽到向受助人告知的责任,导致受助残疾人不清楚受助来源,甚至通过减免方式救助的残疾人不清楚是否接受了救助。
(二)统配物资种类较少,不能满足所有残疾人的需求
为贫困残疾人统一配发的用品用具、为聋儿配发的助听器和电池等项目,由于每个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不同,需求差异较大,所配发的产品不能满足所有残疾人需求。如为聋儿配发的助听器不能满足所有不同听力损失患儿的需要;精神病防治项目目前使用的14种治疗药物为低价国产口服药物,对病情较重的精神病患者疗效不明显等。另外,部分产品售后服务不及时,导致部分康复设施处于闲置状态。
(三)数据统计不完整、不准确
在此次考评过程中,各省上报数据与中国残联掌握数据差异较大,经多次与地方残联核对,才完成数据的汇总工作。尤其是用品用具配发数量的统计,一方面由于配发种类繁多,造成统计工作困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项目管理中的漏洞,主要表现在:第一,部分省用品用具接收配发涉及省残联康复部和省级辅助器具中心两个主体,主体间未能及时沟通,存在一定的统计漏洞。第二,中国残联本级、直属事业单位与地方残联未就用品用具配发接收情况进行及时核对和汇总,导致地方统计数据与中国残联数据不一致。
(四)基层残联财务管理薄弱,财务资产管理不健全
考评发现,部分市、县及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状况不尽完善,缺乏专职的财务人员,没有建立规范的帐簿,财务报帐凭证不齐全,财务部门对业务部门的监督控制薄弱,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各级残联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影响了资料收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中国残联统一采购下发的残疾人用品用具及康复训练器材没有按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帐,地方残联或器材存放、使用机构也未建立固定资产帐。
四、意见和建议
“十一五”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任务已安排各地,2006、2007年两年经费也已下拨各地执行,针对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各级残联应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筛查标准,做好各项筛查工作,加强审核,增强工作责任心,向受助对象说明资助项目,切实做好回访工作,完善救助者档案。各级残联应做好实物配发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二)提高配发康复器具质量, 培育专业化的康复技术人员队伍。主管康复工作的业务部门,要做好各地残疾人康复器具需求情况的调查工作,细化所购康复器具规格型号,加强康复器具的技术研发工作,提高配发康复器具质量,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加强对全国康复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康复人员结构,不断提高康复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数据管理,确保统计信息质量。要进一步完善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每年任务完成后,各级残联要有效核对数据,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数据。
(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配备精干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从业素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残联要设专人负责实物发放工作,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做好实物的接收、发放、登记、验货等工作,设立专门台帐,保存相关凭证和工作记录。各级残联收到上级配发的实物资产时,要根据验收单等资料登记“固定资产”,发放后根据领用人签收单等资料相应核减“固定资产”。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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