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函〔2006〕197号
关于开展康复项目绩效考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残联印发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残联函〔2005〕18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中国残联将开展对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绩效报告(范本)和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及范围
此次考评2003年至2005年(部分项目顺延至2006年)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的范围为中央财政拨款的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其中,中国残联将选择浙江、河南、吉林、云南、宁夏、北京等6个省级单位进行现场考评。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绩效考评工作由中国残联统一组织实施,并委托北京宏元嘉华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考评机构)承担有关具体的绩效考评实施工作。各省残联应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绩效报告编制、审核等项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考评准备工作
1.确定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中国残联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了项目绩效考评指标,此次一并下发。(绩效考评指标详见附件2)
2.各省残联编制项目绩效报告和相关报表
按照绩效报告(范本)(详见附件1)的格式,在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及资金下达情况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描述和评价,并由财务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编制项目绩效报告和所附报表。绩效报告的编制要把握计划与实际相对比、突出效益和效果的原则,报告编制应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项目实施的效果和效益应有数据和实例说明。与项目计划情况和完成情况有关的资料可作为绩效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项目绩效报告和所附报表请务必于2006年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残联计财部(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各一份),同时发考评机构。
(二)考评后续工作
中国残联对项目绩效报告审核后,将项目绩效考评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各省,并作为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和拨付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请各省残联领导对此次绩效考评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联系人及电话
(一)中国残联计财部综合处
王彩霞 孔丽电话:010-66580018;010-66580023 传真:010-66580272 邮箱:jcb@cdpf.org.cn
(二)考评机构
汪爱武 王莉电话:010-6227794513501117589010-62278948-229 传真:010-62277461 邮箱:yanjiubu@sina.com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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