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残联12月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内江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内江实际,11月28日,内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委发[2008]28号)。
我市现有32.5万残疾人,涉及约110万家庭人口。由于各种原因,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经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使他们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内江市委、市政府特出台此《意见》,该《意见》涉及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基本生活、社会参与等各个方面。共四十条,包括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切实增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切实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三、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四、促进残疾人教育和就业。五、促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六、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七、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八、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此《意见》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实际对残疾人事业进行的科学定位和部署,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贯彻落实将逐步解决我市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困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广大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大力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来源:四川省内江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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