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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观摩团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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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

2007年10月2日至11日,第12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我国上海举办。届时,将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多名运动员、教练员,2万多名运动员家长、专家学者和嘉宾,以及3至4万名志愿者与会。这是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首次在亚洲举办,也是我国迄今为止举办的规模最大、参赛国家、地区和参赛人数最多的残疾人国际赛事。

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本届特殊奥运会。胡锦涛总书记把2007年上海特殊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列称为中国政府的三大赛事,并希望上海开个好头。回良玉副总理担任组委会名誉主席,指出举办2007年世界特奥会,不仅是上海的事,也不仅是中国残联和体育总局的事,而是全国和全社会的大事。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做好2008年残奥会的工作,经会领导批准,特组织中国残联直属单位观摩团,赴上海参加2007年世界特奥会观摩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往返交通费自理。

2、观摩团时间:10月1日—4日

3、10月1日,上午7:30,小营宿舍楼发车前往机场,自行前往的同志请务必于8:30前,到达首都机场国内出发大厅,统一集合登机。

4、各小组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沪期间,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保证人员安全。

5、注意谦虚谨慎及个人言谈举止,讲究文明礼貌。外出参观、活动中要遵守时间,相互关照,体现出奥运举办城市的公德意识和礼仪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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