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开展,备战2008年残奥会,经中编办批准成立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残疾人体育的宏观管理、指导;承担中国残奥代表团组团、选拔、集训和参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国内、国际赛事和技术培训;与国际残奥会及其他体育组织联络;指导和协调地方残疾人体育工作;管理国家残疾人体育综合训练基地。
残奥会每四年于夏季奥运会后2周内举办。我国自1984年起连续参加了五届残奥会,并在2000年悉尼残奥会上取得了金牌和奖牌总数第六的优异成绩。
2004年第12届残奥会将于9月17-28日在雅典举行。我国将组织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近300人的代表团参加,并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中国残奥代表团的无形资产也为广大企业提供了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附加值。我们真诚欢迎国内外有实力、有魄力、有眼光的企业与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共铸美好明天!
关爱残疾人体育事业应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您对我们的每一份支持,都会凝结成企业文化的强烈感召力,在行业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赞 助 模 式 推 介
一、赞助级别:(1)合作伙伴 (2)赞助商
合作伙伴资格
1. 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行业内领先企业。
2. 发展前景良好,强大、稳定的财政支出能力。
3. 赞助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赞助产品或服务)。
4. 市场营销理念与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密切相关。
5. 应严格遵守中国残联及中国残奥会相关规定。
6. 为便于宣传和展示赞助产品,企业应另外为中国残奥代表团提供约占赞助资金10%-30%的优质产 品或服务。
赞助商资格
1. 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行业内领先企业。
2. 发展前景良好,强大、稳定的财政支出能力。
3. 赞助资金8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市场营销理念与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密切相关。
5. 应严格遵守中国残联及中国残奥会相关规定。
6. 为便于宣传和展示赞助产品,赞助企业应另外为中国残奥代表团提供约占赞助资金10%-30%的优质产品或服务。
二、回报权益
合作伙伴回报权益
1. 单位获得"2004(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独家合作伙伴"称号。单位产品获得"2004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专用产品"称号。并可在媒体广告、品牌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此称号。
2. 授予赞助单位"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爱心企业"荣誉称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赞助2008(北京)中国残奥代表团的权利。
3. 独家合作伙伴在其产品包装、宣传、广告和活动中,可以使用中国残奥代表团商务标识。
4.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将为赞助单位召开独家新闻发布会,宣布其为"2004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独家合作伙伴",并举办签约仪式。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体育界知名人士、爱心大使、知名运动员和赞助企业代表出席,以及邀请中央和地方有影响力的新闻单位参加。
5. 可获得在2004年国内举办的部分残疾人赛事和残疾人系列活动的场地广告位(1M×2M)6块。
6. 独家合作伙伴享有优先使用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和邀请残奥会金牌运动员作为其形象代言人的权力(另附协议)。
7. 在不影响运动员正常训练比赛的前提下,可邀请部分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独家合作伙伴的重大商业活动。
8. 可将获得的各种称号用于各种媒体宣传。
9. 2004(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有关印刷品和相应的宣传材料上均刊登本级别赞助商的名称。
10. 合作伙伴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制作相关纪念品、促销品,用于促销活动及企业、品牌和宣传推广。
11. 赞助商回报权益
12. 赞助企业在其所在指定产品中具有唯一地位,享有同类产品排他性。
13. 单位获得"2004(雅典)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指定产品赞助商"称号。单位产品获得"2004(雅典)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指定产品"称号。并可在媒体广告、品牌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此称号。
14. 授予赞助单位 "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爱心单位"荣誉称号。
15. 指定产品赞助商在其产品包装、宣传、广告和活动中,可以使用中国残奥代表团商务标识。
16.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将为该级别赞助企业召开非独家新闻发布会,宣布其为"2004(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产品赞助商",并举办签约仪式。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体育界知名人士、爱心大使、知名运动员和赞助企业代表出席,以及邀请中央和地方有影响力的新闻单位参加。
17. 在不影响运动员正常训练比赛的前提下,可邀请部分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指定产品赞助商的重大商业活动。
18. 可获得在国内举办的部分残疾人赛事和残疾人系列活动的场地广告位(1M×2M)3块。
19. 可将获得的各种称号用于各种媒体宣传。
20. 在与2004(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有关印刷品和相应的宣传材料上均刊登本级别赞助商的名称。
三、赞助方式
1. 企业可以现金和实物的形式赞助中国残奥代表团。
2. 在同一赞助形式中,由于行业的不同而对价位有所调整,体现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别。
3.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将对各种赞助进行统一管理。
4. 赞助商的实物赞助所占比例不能超过总金额的30%。
四、申请与审批
申请单位填写由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赞助2004年(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申请表》,一式两份。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审核,择优确定。
签定协议,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
合作伙伴及赞助企业提出的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中 国 残 疾 人 奥 林 匹 克 运 动 管 理 中 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5号海淀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二层
联系电话: 010- 62623130、62626587、62621125
传 真: 010-62623130、010-62626587
联 系 人: 李先生、韩先生、王小姐
附: 赞助2004年(雅典)中国残奥代表团申请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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