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市残联、教育厅(教委):
2001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北京江民新科技术公司总经理王江民签定协议,由王江民先生个人出资人民币70万元,设立"江民特教园丁奖"。该奖为期10年,从2001开始,每年表彰10名特教优秀教师,每人奖金6000元。
按照协议,今年将继续进行"江民特教园丁奖"评选活动。经研究,2004年度"江民特教园丁奖"将于今年教师节之际颁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今年评选范围是北京、天津、上海、吉林、辽宁、福建、山东、江苏、湖北、甘肃等10个省、市在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一线教师(含随班就读),每省份1人。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残疾学生,工作勤奋,精通业务,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
3、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年限较长的教师;优先评选在农村地区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
4、特教学校校长及其他职工不参加评选;
5、曾获得"江民特教园丁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三、表彰奖励方式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江民新科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授予获奖人员证书。
2、获奖人员每人获得奖金人民币6000元。
四、评选办法
相关省、市残联会同教育厅(教委)共同组织推荐、评选,并填写《"江民特教园丁奖"登记表》,于2004年8月20日前上报中国残联教就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
邮 编:100006
联系人:黄伟、周凯
传 真:(010)65287255
电 话:(010)65137722转2825、2830
附件: "江民特教园丁奖"登记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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