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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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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     育    部
民     政    部
  卫     生    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 家 广 电 总 局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共 青 团 中 央
全 国 妇 联
中 国 老 龄 协 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文件

残联发〔2004〕46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教育厅 (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卫生厅(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影视局(厅)、中央电视台、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团委、妇联、老龄委、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05年3月3日是第六次全国爱耳日。为适应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预防和减少听力损伤与耳病对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影响,提高老年人爱耳护耳意识,进一步唤起全社会理解老年人、关注老年人的听力健康,确定第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现将第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

联系人:赵燕潮 周爱灵
联系电话:(010)84642996 (010)84638361(传真)
附件:第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我国现有听力语言残疾人2057万,听力损失与耳病不仅给这些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也造成了沉重的社会负担,直接影响到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步伐。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的听力健康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老年性听力损失与耳病已成为影响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有134亿,其中30%以上的老年人深受听力损失与耳病的困扰。因此,开展保护老年人听力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仅可以帮助老年人掌握有关听力损失与耳病预防、发现、康复和治疗的知识,切实提高爱耳护耳意识和生活质量,而且能够唤起全社会理解和关注老年人的听力健康。

    2005年3月3日是我国第六次全国爱耳日。为此,特制定本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爱耳日活动主题
    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
            --健康听力,幸福生活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一)北京

    1、开展"关爱老年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

    2005年3月3日爱耳日活动当天,在北京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和郊区乡镇的主要社区,同时举办"关爱老年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中央和北京市有关单位的听力语言专家、康复专家、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通过现场咨询、布置科普知识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播放防聋知识光盘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和过往群众广泛宣传预防老年人听力损失与耳病、保护听力健康的科普知识。在各大医院、门诊开展咨询、义诊活动,由中央和北京市的医疗、康复、特教和预防研究机构等参加。

    2、组织实施"金色夕阳老年听力关爱活动"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中国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和北京市有关机构深入重点社区,开展以对老年人听力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和义务服务为内容的"金色夕阳老年听力关爱活动",把关心老年人听力健康落到实处;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听力损失和耳病患者以及广大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各方面的关心与帮助。

    爱耳日活动当天,邀请卫生部、中国残联、中国老龄协会等有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视察和指导。

    主办单位:北京市残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协会、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中国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参与单位:北京市各有关医院及部队医院,特殊教育学校,北京市教委、新闻单位,爱耳日文件会签部委机关和直属有关单位。

    3、制作宣传品和电视节目

    由中国残联组织有关专家,制作通俗易懂的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和光盘,供各地在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使用。同时,提供爱耳日主题宣传画的电子版或样张,由各省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印制,在主要街道、医院张贴或发放。

    由卫生部与中国残联、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等部门共同指导,由中央电视台录制普及老年防聋知识的专题节目,爱耳日活动期间在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播出。

    主办单位:卫生部、中国残联、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
    参与单位:听力语言康复专家和有关方面人士。

    (二) 地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可参照北京的模式,在当地中心地区和主要社区,举办"关爱老年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多年来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向老年人及广大群众宣传爱耳护耳的科学知识。

    2、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要积极开展相关的报道活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为爱耳日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继续深入开展"听力助残"等活动,通过政府扶持、社会捐助等方式,为城乡贫困家庭的老年人配戴助听器,积极为老年人防聋治聋办实事,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全面发展。

    4、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中国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设在各地的机构为骨干,会同当地的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和老龄协会,深入重点社区,按照统一要求,开展"金色夕阳老年听力关爱活动",为提高老年人听力健康水平办实事。
      
    5、卫生、民政、残联、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老龄协会等,认真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社区工作者,举办保护老年人听力健康的专题研讨会,认真分析、研究老年性听力损失与耳病的表现症状、危害、原因、预防措施及治疗、康复手段,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为加强老年人听力损失与耳病的防治和康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6、有条件的省级聋儿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要以此次爱耳日活动为契机,将为老年人听力健康和聋儿康复服务拓展为经常性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开设专门诊室,开展社区服务,努力提高老年人的听力健康水平和聋儿康复水平。

    主办单位: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国家爱耳日活动发起单位地方相应机构。
    参与单位:当地各相关医院及部队医院,特殊教育学校,新闻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

    三、要求

    1、各省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密切协作,使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2、组织有关方面和专业工作者,深入城乡基层社区,面向广大群众,为老年人送知识上门,送服务上门。

    3、为便于群众参与,各地要根据不同的气候、环境条件,充分采用网络、多媒体等先进技术,组织好室内外的咨询、展示和交流等各类活动,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4、各省要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将本地活动情况、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以及"金色夕阳老年听力关爱活动"的相关数据与资料收集整理,于2005年3月底以前,报送中国残联。

    四、宣传口号

    --3月3日--全国爱耳日
    --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
    --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开展爱耳日活动,提高爱耳护耳意识
    --预防老年性听力损伤与耳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关注老年幸福,共享动听世界
    --年轻早防范,年老耳不聋
    --减少听力残疾发生,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扶残济困,救助贫困聋儿

    来源:中国残联
    200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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