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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04年度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的通知
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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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视字第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按照全康办[2004]2号《关于认真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25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中国残联项目办依据《"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每例手术补贴230元,其中80元下拨地方用于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补贴。贫困患者筛查补贴经费实行"先审核数据库,后下拨经费"的原则。目前,北京等21个省已按要求上报数据库,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对上述21个省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17个省(见附件)2004年度贫困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下拨,请查收。

    各省要严格执行[2005]视字第002号《关于加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管理的通知》,加强管理,切实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各省收到经费后,填写回执,并传真到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010-65262009。

    附件:1、下拨2004年度贫困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表   下载
          2、下拨2004年度贫困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回执 下载

"视觉第一中国行动"
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
200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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