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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的通知
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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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康办〔200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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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2〕41号),提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进一步明确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内涵和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部分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和部分省残联共同组成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本地实际,贯彻执行,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试用期间遇到的问题书面反馈至中国残联康复部,以便于进一步修订。

    《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的计分办法和检查评估方案见附件。

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前言

    我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此后连续实施了3个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康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传播了现代康复医学理念;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对康复事业的认识和支持有了很大提高;建立起管理、指导与服务统一协调的社会化工作体系和较完备的康复业务格局;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国国情的康复事业发展模式;采取重点工程与普遍服务相结合,使千余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然而,由于我国康复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到2004年底,我国6000多万残疾人中得到康复服务的尚不足30%,康复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我国广大残疾人迫切的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奔小康和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分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和部分省残联成立课题组,研究制定了《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

    《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项目提出任务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设计、统筹规划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设;重视社区康复,着力完善管理、指导和服务统一协调的基层康复工作体系;坚持全面康复,以医学康复为重点,适当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不同地区的达标标准。

    《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由指标名称,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低限标准,以及指标解释、评价(计算)方法、目标值、计分三部分组成。"指标"由14大项21个分项组成。其中第1-9项为康复管理性指标,主要从完善康复工作体系的角度,提出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及服务网络建设要求,明确政府、卫生服务机构、社区的工作职责与内容;第10-11项为康复业务性指标,主要结合现实工作状况,针对各类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就最具代表性的康复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第12-14项为康复效果性指标,综合反映了残疾人及其亲友在掌握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实现全面康复和对康复服务满意度的情况。指标体系的设计以区、县(市)为基本评价单位,"低限标准" 依据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区、县(市)分为四类,分别确定到2010年和2015年各项指标达标的低限目标值。指标解释、评价(计算)方法、目标值、计分是指标体系的核心部分,力求做到言简意赅,符合实际,便于理解和操作。

    附件:《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的计分办法和检查评估方案 下载

    来源:中国残联康复部
    200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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