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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人员担任第三届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有关职务的函
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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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新促会:

    按照民政部社团管理和新促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以下简称新促会)定于2005年底在京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总结前五年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换届工作。

    十多年间,在全国及各地新促会会员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关注弱势群体,逐步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弘扬了人道主义思想,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得到全面倡导,极大推动了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2001年-2005年,你会推荐了来自省记协、残联和主要新闻媒体的四名负责同志在全国新促会分别担任常务理事和理事职务,他们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活动,为宣传残疾人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此我们深表感谢。

    未来五年是全面实现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的重要五年,新促会将在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人道主义思想等领域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请你会重视此次全国新促会代表大会的换届工作,及时完成本省新促会的换届工作,并参照第二届全国理事会规格继续推荐有关人员担任全国新促会相应职务。

    现将具体推荐方法说明如下:

    请参照第二届的部门及人员级别构成,推荐相关人员担任有关职务。其中,担任常务理事的人员一名,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已担任或将担任新促会的会长;担任理事的人员三人,须为省级记协、残联及新闻媒体的负责同志且在本省新促会中担任副会长或秘书长。

    请于2005年11月30日前,将盖章后的人员推荐表(见附件)邮寄或传真至中国残联宣文部。
    地 址:北京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编:100034)
    联系人:赵谦 张颖
    电 话:010-66580116、66580265
    传 真:010-66580001

    附件 :第三届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会员推荐表 下载

    来源: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200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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