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康协办发〔2005〕14号
关于印发
《听力语言康复教师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
《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基本设置推荐规范》
《助听器验配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
《助听器验配机构基本设置推荐规范》
《助听器验配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聋儿康复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加强聋儿康复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化建设,提高聋儿康复质量,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在组织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委员会有关专家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各级聋儿康复机构管理及从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听力语言康复教师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文件,现予以公布并在残联所属机构先予试行,以期在行业发展中起到示范作用,为规范全行业管理奠定基础。
望各省遵照《办法》(试行)及《规范》(试行)认真执行,并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听力语言康复教师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下载
附件2:《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基本设置推荐规范》 下载
附件3:《助听器验配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 下载
附件4:《助听器验配机构基本设置推荐规范》 下载
附件5:《助听器验配工作指南》 下载
来源: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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