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为切实搞好第二次全国疾人抽样调查的地方宣传动员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和中宣部、全国抽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社会调查,又是一次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项调查,其涉及范围之广,参与部门之多,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都是其他调查所少见的。多种原因造成的调查社会环境的某些不利因素,长期以来形成的对残疾人的歧视、偏见及对残疾的某种避讳心理,会给残疾人调查带来比其他调查更大的困难。因此,切实做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群众配合,对顺利完成此次调查任务就显得极为重要。现在距调查的标准时间--2006年4月1日仅有一个多月时间,做好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地各级抽样办必须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排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可行计划,细化各项加强宣传动员的措施,保障人员经费,紧抓落实,为现场调查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宣传舆论保障。
二、按照统一安排,分级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全国抽调办已制定下发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方案》、《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近期还将下发宣传招贴画和电视公益广告片,供地方各级张贴和播出。按照《宣传方案》的要求,全国抽调办协调中央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安排全国性的宣传活动,并指导督查地方的宣传工作。由于北京市的宣传具有面向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国抽调办将对北京市的宣传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省级抽调办负责全省的抽样调查宣传动员工作,重点是省级媒体和省会城市的宣传,特别要安排好抽中县及其所在市的宣传工作并加强指导检查,督促落实。面向社会的宣传要广泛,采取各种方式"广而告之",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和声势,使社会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关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要充分发挥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及多种形式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宣传中的重要作用,要制定具体宣传实施办法,尽早沟通,提前准备,落实刊播、报道、张贴的计划。省级抽调办可以抓一两个抽中县(市、区)作为典型,具体指导,总结他们的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迅速向各抽中县(市、区)推广。
县级抽调办负责县(市、区)和抽中乡(镇、街道)以及调查小区的宣传。抽中县、乡,特别是调查小区的宣传要深入,使基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支持,使被调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调查工作。
三、宣传动员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中宣部、全国抽调领导小组印发的《宣传提纲》已对宣传的组织实施、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及四个阶段的宣传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安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安排好本地的宣传工作,重点是3月25日至31日的"宣传周"、现场调查开始后3周以及"助残日"期间的宣传。现场调查前的"宣传周"要形成宣传高潮。
--尽快与省级电视台、省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联系公益广告及相关节目、栏目的播出事宜。全国抽调办已制作完成两个电视公益广告片,每个分为30秒、15秒、5秒三个版本,审定后将尽快下发。各地要了解省电视台播出的技术要求,于2月28日前报全国抽调办宣传组,以便统一复制播出带(盘)。公益广告播出以宣传周和现场调查后三周为重点,延续至现场调查结束。对电视、广播在调查期间的宣传报道也要做出安排,予以落实。
--尽快与省报联系公益广告刊登及相关报道安排事宜。建议省报在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以主版的半版或整版的篇幅分五次间隔刊登公益广告。市级报纸也要刊登此次调查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由各地自行设计。省报及省、市主要报纸对此次调查的摸底、现场调查、主要活动和典型事例及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还可以专栏、知识问答、知识竞赛等适当形式宣传残疾人抽样调查相关知识和要求。
--省会城市的宣传对全省有重要的辐射示范作用,省抽调办要对省会城市社会宣传给予指导。在省会城市市区的主要街道、车站(含地铁)、商场、影剧院、邮局、超市、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张贴本次调查的宣传招贴画,悬挂宣传标语,还可选择主要公交线路的部分公交车做车内(含车内电视)和车体公益广告。要及早与政府城管、交通等有关部门及广告经营单位联系,了解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争取理解、支持,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社会宣传效果。手机短信群发也是一种经济而有效的宣传方法,大中城市要充分加以利用,宣传残疾人抽样调查。抽中县所在市的宣传参照省会城市的做法。
--抽中县的宣传动员非常重要而宣传方式、宣传手段相对于大中城市具有较大自主性。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的作用,以多种方式和较强播出密度,大力宣传本次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方法和要求,使群众了解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关知识,支持配合调查。县级抽调办要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及调查小区的宣传工作给予有力的指导和检查。要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社区和村布告栏、公示栏、黑板报、知识竞赛和路边墙上标语等多种形式以及群众聚会、赶场赶集等各种场合,宣传动员群众支持、配合调查。调查小区的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省、市、县抽调办要切实加强对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地方宣传动员工作的领导,整个宣传动员工作要重点突出,措施到位,点(调查点)面(社会上)结合,讲求时效性,增强针对性,做到贴进实际、贴进基层、贴进群众,为现场调查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工作
全国抽调办在调查结束后将编制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画册、录像片,用于总结、表彰、宣传、资料存档。各地要注意收集、保存地方调查工作的录像、图片资料,用于全国和本地的宣传。近期,全国抽调办将就有关录像、图片资料的拍摄、选送等具体要求通知各地。
省级抽调办指定一人负责宣传工作并将联系方式报全国抽调办宣传组。
全国抽调办宣传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实 01066580161 13621308607
冯昊 01066580119 13811305891
邮箱:cyb_xcz@cdpf.org.cn
来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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