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版本浏览器不支持JavaScript脚本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2006-04-28
【 字体: 】【 打印

    根据《关于评选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残联函[2006]48号)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经过认真评选,向中国残联推荐了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组联部和各专门协会按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报理事会领导同意,现将拟表彰的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和残疾人的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06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邮、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中国残联组联部反映。联系人:黄北大,电子邮箱:zlb_xhc@cdpf.org.cn,联系电话/传真:010-66580063。

    拟表彰的全国专门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共计240个,公示如下:

    一、综合性先进集体奖项

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计31个
1、 北京市朝阳区残联
2、 天津市塘沽区残联
3、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残联
4、 山西省长治市残联
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残联
6、 辽宁省大连市残联
7、 吉林省通化市残联
8、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残联
9、 上海市静安区残联
10、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残联
11、 浙江省杭州市残联
12、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残联
13、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残联
14、 江西省萍乡市残联
15、 山东省青岛市残联
16、 河南省郑州市残联
17、 湖北省宜昌市残联
18、 湖南省常德市残联
19、 广东省东莞市残联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残联
21、 海南省海口市残联
22、 四川省阆中市残联
23、 重庆市渝中区残联
24、 贵州省贵阳市残联
25、 云南省昭通市残联
26、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残联
27、 甘肃省天水市残联
28、 青海省海东地区残联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残联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残联
3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残联

二、单项先进集体奖项

(一)全国盲人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计30个;
1、 北京市崇文区盲协
2、 天津市东丽区盲协
3、 河北省张家口市盲协
4、 山西省晋城市盲协
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盲协
6、 辽宁省本溪市盲协
7、 吉林省延边州盲协
8、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盲协
9、 上海市浦东新区盲协
10、 江苏省苏州市盲协
11、 浙江省台州市盲协
12、 安徽省安庆市盲协
13、 福建省厦门市盲协
14、 江西省南昌市盲协
15、 山东省枣庄市盲协
16、 河南省新乡市盲协
17、 湖北省黄冈市盲协
18、 湖南省长沙市盲协
19、 广东省中山市盲协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盲协
21、 海南省琼海市盲协
22、 四川省眉山市盲协
23、 重庆市万州区盲协
24、 贵州省铜仁地区思南县盲协
25、 云南省玉溪市盲协
26、 陕西省榆林市盲协
27、 甘肃省临夏州盲协
28、 青海省西宁市盲协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盲协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盲协

(二)全国聋人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计30个;
1、 北京市东城区聋协
2、 天津市河西区聋协
3、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聋协
4、 山西省太原市聋协
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聋协
6、 辽宁省沈阳市聋协
7、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聋协
8、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聋协
9、 上海市闸北区聋协
10、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聋协
11、 浙江省温州市聋协
12、 安徽省合肥市聋协
13、 福建省福州市聋协
14、 江西省景德镇市聋协
15、 山东省烟台市聋协
16、 河南省 郑州市聋协
17、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聋协
18、 湖南省长沙市聋协
19、 广东省汕头市聋协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聋协
21、 海南省文昌市聋协
22、 四川省乐山市聋协
23、 重庆市南岸区聋协
24、 贵州省遵义市聋协
25、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聋协
26、 陕西省咸阳市聋协
27、 甘肃省兰州市聋协
28、 青海省西宁市聋协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聋协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聋协

(三)全国肢残人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计31个;
1、 北京市西城区肢协
2、 天津市大港区肢协
3、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肢协
4、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肢协
5、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肢协
6、 辽宁省沈阳市肢协
7、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肢协
8、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肢协
9、 上海市卢湾区肢协
10、 江苏省镇江市肢协
11、 浙江省金华市肢协
12、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肢协
13、 福建省三明市肢协
14、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肢协
15、 山东省淄博市肢协
16、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肢协
17、 湖北省十堰市肢协
18、 湖南省郴州市肢协
19、 广东省韶关市肢协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肢协
21、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肢协
22、 四川省泸州市肢协
23、 重庆市綦江县肢协
24、 贵州省凯里市肢协
25、 云南省红河州肢协
26、 陕西省商洛市肢协
27、 甘肃省金昌市肢协
28、 青海省海西州肢协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肢协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肢协
3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肢协

(四)全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计28个
1、 北京市海淀区智协
2、 天津市津南区智协
3、 河北省邯郸市智协
4、 山西省临汾市智协
5、 辽宁省葫芦岛市智协
6、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智协
7、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智协
8、 上海市虹口区智协
9、 江苏省徐州市智协
10、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智协
11、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智协
12、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智协
13、 江西省南昌市智协
14、 山东省临沂市智协
15、 河南省洛阳市智协
16、 湖北省武汉市智协
17、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智协
18、 广东省江门市智协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智协
20、 海南省乐东县智协
21、 四川省宜宾市智协
22、 重庆市江北区智协
23、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智协
24、 云南省昆明市智协
25、 陕西省宝鸡市智协
26、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智协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智协
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智协

(五)全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计28个;
1、 北京市宣武区精协
2、 天津市红桥区精协
3、 河北省唐山市精协
4、 山西省汾阳市精协
5、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精协
6、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精协
7、 吉林省吉林市精协
8、 黑龙江省黑河市精协
9、 上海市长宁区精协
10、 江苏省淮安市精协
11、 浙江省杭州市精协
12、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精协
13、 江西省鹰潭市精协
14、 山东省济宁市精协
15、 河南省南阳市精协
16、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精协
17、 湖南省衡阳市精协
18、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精协
19、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精协
20、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精协
21、 四川省成都市精协
22、 重庆市渝北区精协
23、 贵州省安顺市精协
24、 云南省楚雄州精协
25、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精协
26、 甘肃省嘉峪关市精协
27、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精协
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精协

三、 先进个人奖项

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先进个人 计62人
1、 北京市 杨永红(石景山区残联干部)、郑军明(市聋协委员)
2、 天津市 刘秀芝(市残联干部)、杨连芬(塘沽区残联干部)
3、 河北省 张国良(省智协主席)、刘国才(承德市聋协主席)
4、 山西省 郝娅梅(省残联组联部助理调研员)、牛志清(长治市残联组宣科科长)
5、 内蒙古自治区 杨喜生(自治区精协副主席)、哈斯(锡林郭勒盟残联干部)
6、 辽宁省 李铮(省肢协副主席)、郝起(朝阳市残联干部)
7、 吉林省 籍雅琴(省盲协主席)、王瑞艳(松原市残联干部)
8、 黑龙江省 齐建强(省肢协秘书长)、谷振苓(哈尔滨市道里区残联理事长)
9、 上海市 贺璧平(市残联干部)、游余芳(普陀区残联干部)
10、 江苏省 金民选(省盲协主席)、谭守柯(无锡市聋协主席)
11、 浙江省 徐怀兴(省精协主席)、谢丽福(丽水市肢协主席)
12、 安徽省 刘宗萍(蚌埠市禹会区专门协会骨干)、李时元(滁州市定远县残联干部)
13、 福建省 王永澄(省盲协副主席)、陈敏(省精协主席)
14、 江西省 廖路军(萍乡市肢协副主席)、王晓君(鹰潭市残联干部)
15、 山东省 姜仁爱(烟台市盲协主席)、林洁(青岛市残联干部)
16、 河南省 贾小双(焦作市武涉县肢协主席)、杨洪涛(省残联组联部干部)
17、 湖北省 李芹(省残联干部)、姚科学(武汉市肢协主席)
18、 湖南省 毛瑞龙(省残联专门协会联络处主任)、王长征(常德市聋协主席)
19、 广东省 方玲(惠州市肢协主席)、杨建华(茂名市盲协主席)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李世民(自治区聋协主席)、杨方红(梧州市肢协主席)
21、 海南省 吉家凡(省肢协主席)、李亚琼(海口市残联干部)
22、 四川省 戴梅(成都市聋协副主席)、侯忠彬(宜宾市翠屏区残联理事长)
23、 重庆市 赵静(市残联干部)、朱学军(秀山县肢协主席)
24、 贵州省 徐杰(贵阳市肢协主席)、刘建华(省智协副主席)
25、 云南省 朱蓉(省聋协主席)、张锡禄(大理州肢协主席)
26、 西藏自治区 布顿珠(自治区残联干部)
27、 陕西省 贾乃荣(省残联组联部主任)、董志江(省肢协秘书长)
28、 甘肃省 瞿平原(兰州市肢协主席)、张治平(定西市岷山县残联理事长)
29、 青海省 何建青(省盲协主席)、旦正(海西州聋协主席)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刘金勇(自治区残联组联部主任、自治区肢协主席)、孙刚(自治区精协主席)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张英(自治区残联组联部专门协会专干)、陈莉红(自治区盲协主席)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袁雷(农八师残联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06年4月28日


【 字体: 】【 打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