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发〔200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卫生厅(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团委、妇联、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07年3月3日是第八次全国爱耳日。为贯彻“十一五”期间将听力语言残疾康复的服务对象由聋儿扩展到听力语言残疾人群体,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动员全社会关注听力语言残疾人的状况,支持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增强全民的爱耳护耳意识,确定第八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珍爱听力,快乐成长”。现将第八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
中国残联 教育部 民政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广电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监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爱灵、张阳010-84649810、84638361传真)
第八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现有听力残疾人2004万、言语残疾人127万。这是一个数量众多、困难突出的社会群体。听力损伤与耳聋已成为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之一。“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对象由聋儿扩展到全年龄段的听力语言残疾人群体。青少年是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听力健康对于其发育与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力宣传与普及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加强青少年听力损伤与耳聋的防治、康复,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内容与措施。
2007年3月3日是我国第八次全国爱耳日,为此,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 爱耳日活动主题
“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
——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各地要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倡导爱耳护耳、健康成长的教育理念,呼吁卫生、教育、残联、环保和社区等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切实加强青少年的听力保护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爱听力语言残疾青少年,推动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提高全民的爱耳护耳意识,促进防聋治聋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一) 首都活动
1、开展“青少年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
2007年3月3日爱耳日活动当天,在北京城区和郊区乡镇的主要社区和医院,以及学校、网吧等青少年活动场所,举办“青少年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布置科普知识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播放防聋知识光盘、举办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尤其青少年,广泛宣传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的科普知识。
2、动员社会各界为听力语言残疾青少年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应的帮助。
爱耳日活动当天,卫生部、中国残联、团中央等有关部委领导出席主要活动现场。
主办单位:北京市残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民政局、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参与单位:北京市各医院及部队医院,特殊教育学校,北京市教委,相关新闻媒体,爱耳日文件会签部委机关和直属有关单位。
3、制作宣传品和电视节目。
由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设计制作有关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的讲座光盘和宣传册,并通过网络发送给各省(区、市)残联,各省(区、市)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复制和发放。
由卫生部、中国残联与国家广电总局联合指导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制作普及青少年听力健康知识的专题电视节目,爱耳日活动期间在相关电视栏目中播放。
主办单位:卫生部、中国残联、广电总局、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二) 各地活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在当地中心地区和主要社区,举办“青少年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多年来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
2、根据各地实际条件与需要,举办青少年听力健康科普知识讲座、专题研讨会等活动。
3、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应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为爱耳日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以各地残联为骨干,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深入社区,开展为听力语言残疾人“送温暖、办实事”活动。
主办单位:各地残联、卫生、民政等爱耳日会签部门的下属机构。
参与单位:有关医疗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新闻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
三、要求
(一)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密切协作,使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二)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关注广大农村青少年的听力健康,通过派遣小分队、专家咨询义诊等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少年听力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为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出积极努力。
(三)坚持“防聋走进社区”的原则,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和听力语言残疾人群提供服务。
(四)为增进国际交流、促进我国防聋治聋工作的开展,各地要积极介绍与宣传即将在北京召开的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会议。
(五)为便于群众参与,各地要根据不同的气候、环境条件,充分采用网络、多媒体等先进技术,组织好室内外的咨询、展示和交流等各类活动,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六)各省要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将本地的活动情况、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于2007年4月以前报送中国残联。
四、宣传口号
——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
——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开展爱耳日活动,提高爱耳护耳意识
——做好防聋治聋工作,增强国民健康素质
——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扶残济困,救助贫困聋儿
——迎接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会议的召开
主题词:康复爱耳日活动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6年1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