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载于《人民日报》2007年1月19日第五版)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重要国情调查。为做好调查资料的开发和利用,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和有关规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的课题研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一、招标单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全国各研究部门和相关机构。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三、课题范围
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已有数据资料,针对我国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详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招标课题目录》)。
四、招标安排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见此公告后,可向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索取《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课题研究方向及主要内容》、《课题申报指南》、《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研究课题申请书》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也可以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中国残联网址:http://www.cdpf.org.cn)下载。
2.课题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认真填写《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07年2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
3.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投标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于2007年3月1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高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凡不具备此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长年在国内工作,具有主持重大研究项目的经历,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
3.课题投标单位和课题组成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并要求有从事社会发展和社会政策研究的经历,具有从事残疾人相关研究的基础,有必要的文献和相应的数据积累。
4.支持和鼓励多学科和跨部门专家合作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秘书组
联系人:张宏坤
联系电话:(010)66580310
传真:(010)66580138
邮政编码:100034
Email: chyb@cdpf.org.cn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课题管理办法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及主要内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招标课题目录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课题申报指南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研究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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