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版本浏览器不支持JavaScript脚本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集训工作的通知
2007-06-28
【 字体: 】【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体育局:

    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07年10月2日至11日在我国上海市举行。这是世界夏季特奥运动会第一次在亚洲及发展中国家举办,也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前我国举办的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世界残疾人体育盛会。组团参加本届特奥会并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对于展现我国特奥运动的发展水平,以及向全世界展示改革开放的中国为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为做好上海世界特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集训工作,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排球、垒球、手球、篮球、滚球、体操、保龄球、马术、高尔夫球、足球、自行车、帆船、举重、轮滑、皮划艇、柔道、板球、龙舟、舞龙舞狮、机能活动等共计25个项目的集训。各地要以严谨、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集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体育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解决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由于参加集训而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做好代表团成员赴集训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承担集训任务的省(市)要成立由残联、体育局及训练点负责人组成的集训领导小组,积极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协调解决集训中发生的问题并开展慰问活动,为集训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各集训基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特奥运动员训练所需的场地和器材费用,予以减免或优惠,并提供良好的食宿、场地、后勤保障条件,妥善安排运动员训练,注意加强卫生和医疗监督,定期对运动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四、根据集训工作的整体部署,由各项目主教练牵头拟定训练计划上报至中国残奥管理中心,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各运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各队要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强化管理、量化指标,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交流学习及业务研讨制度,形成良好氛围。

    六、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按时到指定集训地参加集训。运动员报到时,应自备必要的训练和生活服装以及器材。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以书面形式请假。

    七、为确保集训的顺利实施,中国残联将派相关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测试。

    八、集训期间的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

    附件下载:1.参训人员名单
               2.各项目集训基地、时间及联络方式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奥会。

【 字体: 】【 打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