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残联函〔2007〕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记协、中央各新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全面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表彰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新闻工作者,树立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中国残联和中国记协决定在全国新闻媒体中开展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 的评选活动。该活动得到云南滇红集团爱心支持,由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人民网共同承办。
首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活动于2006年举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反响极其热烈。本次评选不仅是对上一次评选的有益延续,更是贯彻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文化的具体体现,对于营造“走进残奥会、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向全社会传递人文关怀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从所有被推荐者中初评出30名候选人,将其事迹在报纸和网站上进行公布,并进行公众投票,根据得票数及评委会专家的综合评议,产生 “十大爱心记者”。2008年2月底举行表彰仪式。
请各单位按名额分配数量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推荐表(附后)报送“十大爱心记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86号100034)
联系人:宋体金 张颖 张婷
电子信箱: songtijin@cdpforgcn
电话:010-66580265、66580262
传真:010-66580266
附件:1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活动方案
2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活动推荐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责任良知谱写和谐音符大爱真情传递百姓冷暖 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首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上海世界特奥会在今年成功举办、北京2008残奥会即将举行,各级新闻媒体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为中国残疾人事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去年获得首届“十大爱心记者”荣誉的新闻工作者,有的长期从事残疾人事业报道工作,热情地讴歌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精心地采写各种残疾人的感人故事,无私地帮助残疾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长期关注处于贫、病、残、弱等多种困境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孤残儿童,把目光和镜头聚焦对准他们,所推出的许多报道,改变了无数处于绝境、困境、逆境中的残疾人命运;有的多年策划主持公益节目和栏目,积极投身社会各项公益活动,通过新闻平台和政府部门、社会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形成互动,报道和定向救助残疾或困难家庭。
正是记者的人道责任和人文情怀,才有许多关于和谐互动、牵手同行的新闻故事……
“爱心记者”与特奥同行、与残奥同行,与残疾人事业同行,让爱在笔下激荡、在网络传播,激励、鼓舞着成千上万的残疾人树起励志的航标;“爱心记者”呼唤公平,呼唤正义,为残疾人争取参与社会机会,为残疾人维护权益;“爱心记者”用爱谱写了一曲曲和谐乐章,用行动践行人道主义精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表彰新闻工作者对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支持与贡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记协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活动。该评选活动得到云南滇红集团的爱心支持。由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人民网、新华网共同承办。
二、活动目的
1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褒扬“爱心记者”,宣扬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爱心真情,营造“关心残奥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2传递人文关怀的力量,推动和谐文化建设;
3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知,为2008年残奥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作好舆论准备。
三、评选办法
1奖项设置:
“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10名;
“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提名”20名;
2推荐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负责按分配名额共同推荐上报本省(市、区)候选人;中央各新闻单位可直接推荐。
推荐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3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2人,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可各推荐2人,其他中央新闻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有突出事迹的可适当增加名额)。
3推荐标准:
(1)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正式记者。(含编导、主持人)。
(2)忠诚党的新闻事业,自觉按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新闻宣传工作,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3)具有爱心。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中国残疾人事业,作品体现人道主义思想和人文情怀,呼唤友爱,为残疾人争取合法权益、为全社会树立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奔走疾呼。
(4)作品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充分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视帮助残疾人群体,体现社会主义公平、公正原则,彰显人间真情、爱心,体裁不限。
(5)其个人事迹在当地或全国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6)作品发稿时间以2006年1月-2007年11月30日前撰写的新闻作品为主;
4报名办法:
(1) 报送材料(一式10份):
“十大爱心记者”推荐表(详见附件二)以及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在报纸、电视、广播刊发和播出过的关注残疾人群体及残疾人事业的作品2篇,侯选人2000字的爱心事迹材料。
(2) 报送要求: 填写推荐表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侯选人需加盖记协或新促会公章,中央新闻单位推荐的侯选人需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公章;代表作品,文字类需要提供剪报复印件(无剪报可提供文字稿,但需注明刊登媒体、版面、日期等),广播、电视类需要提供音像光盘及文字稿。
(3) 报送截止日期:2008年1月15日。
(4) 报送地址: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5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2007年12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推荐、报名。
第二阶段(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31日):入围评选。
评审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初选,初步筛选出30名“十大爱心记者候选人”,在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广播网、千龙新闻网、新浪网进行公示并请网民参评。
第三阶段(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定评与颁奖。
通过5大网站对30名“十大爱心记者”候选人进行公示和社会投票,评委会专家参照得票数提出综合评议意见,评选出前十名记者,授予 “十大爱心记者”荣誉称号,2008年2月底举行颁奖仪式。
主题词:宣文评选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2007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二
第二届“十大爱心记者”评选活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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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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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爱
心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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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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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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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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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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