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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报告》和《2007年度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分析报告》的通知(图)
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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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报告》和《2007年度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分析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7〕13号)的要求,在各部门和各地残联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顺利完成。中国残联与全国抽调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了评估和分析论证,认为整个监测工作组织严密,数据真实可信,监测数据反映了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束后一个年度残疾人基本状况的变化,为进一步分析预测残疾人状况变化与发展趋势,评估有关政策的成效,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本次监测也是对国家有关社会发展与人群调查统计体系的有益补充。

各地残疾人联合会要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做好2008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要把残疾人状况监测作为残联一项日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经费,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充分发挥残疾人状况监测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认真做好2008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各项准备与组织实施工作。

现将《2007度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报告》和《2007年度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分析报告》印发你们。请充分利用监测及分析结果,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八年一月七日


 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报告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我国残疾人状况正处于一个快速变动的阶段。今后十几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残疾人状况还将发生较大变化。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缔约国承诺收集残疾人状况信息,包括统计和研究数据,以制定和实施政策,落实本公约”。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国残疾人状况的变化,给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加强残疾人状况监测十分必要和迫切。2006年中国残联开始研究建立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2007年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7〕13号),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

一、监测基本情况

本次监测是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拓展和延伸,旨在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状况的变化情况,为相关立法、政策、规划及业务工作的调整、评估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信息和依据。监测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残疾人小康指标体系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主要指标确定,包括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状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状况及变化情况。

本次监测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基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样本框架,在734个县级样本中各抽选一个调查小区作为国家级监测样本单位,对该小区已定性的全部残疾人及其家庭状况进行监测。本次监测起止时间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
本次监测的734个小区应监测残疾人23844人,实际监测22095人,失访1749人。失访原因具体为:走失占总失访人数的2.2%;外迁占总失访人数的34.8%;死亡占总失访人数的63.0%,其中疾病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89.8%。

本次监测入户实际调查22095人,涉及残疾人家庭19359户。残疾类型包括:视力残疾3333人,听力残疾5108人,言语残疾699人,肢体残疾6259人,智力残疾1667人,精神残疾1680人,多重残疾3349人。

监测对象男性11447人,占51.8%;女性为10648人,占48.2%。男女性别比为107.5。从城乡看,城市为5277人,占23.9%;农村为16818人,占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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