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第二期)(以下简称“长江项目”)是中国残联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的重点工程和品牌项目,旨在给予残疾人以特殊扶助,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助无助者”理念并付诸行动,包括“假肢服务”、“高科技助残就业”、“脑瘫儿童康复及残疾预防”三个子项目。长江项目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是从总项目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着眼于广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倡导科技助残的理念,面向全国,吸引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在残疾预防、康复技术、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等领域进行“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的研究和实践,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推进残疾人保障政策的出台,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真正造福残疾人群。
一、招标单位: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
二、投标单位:全国各研究部门和相关机构。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同一单位申请课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三、课题范围
长江项目管委会根据长江项目的进展需要,确定在以下研究领域进行资助:
1、适合贫困残疾人使用的假肢新技术、新产品;
2、下肢缺肢者现状及需求研究;
3、残疾人职业辅助器具研发;
4、高科技社会用工单位接纳残疾人就业的新的用工机制研究;
5、儿童脑瘫预防及康复的研究;
6、项目管理及评估。
四、招标安排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见此公告后,可向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项目管委会)索取《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科研基金课题申报指南》、《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和《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也可以从长江项目网站(长江项目网址:http://www.cjxlc.org或者http://www.cjxlc.cn)下载。
2.课题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认真填写《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并于2008年4月10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直接送达长江项目管委会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送长江项目管委会办公室(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
3.长江项目管委会组织专家,对课题投标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长江项目管委会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于2008年5月13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符合《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第二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2.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
3.课题投标单位和课题组成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一般应具有从事残疾人相关研究的基础。
4.支持和鼓励多学科和跨部门专家合作申请。
六、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长江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 傅熔 盛夏 梁媛媛
联系电话:(010)66580351
传真: (010)66580001
邮政编码: 100034
Email: changjiangban@cdpf.org.cn
附件:1.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科研基金课题申报指南.doc
2.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科研基金管理办法.doc
3.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doc
来源: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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