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近日,各地残联陆续向我会反映,接到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举办“新时期残疾人工作与《残疾人保障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残联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缴纳费用参加培训。现紧急通知如下:
《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贯彻是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统一部署,中宣部 、司法部、中国残联、全国普法办正在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保障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和中国残联正在共同编写《残疾人保障法释义》,将于六月中旬正式出版。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贯彻,中国残联将统一组织对地方残联的培训。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在未与中国残联沟通、也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委托北京中培创新文化发展中心举办以营利为目的“新时期残疾人工作与《残疾人保障法》宣贯培训班”,扰乱了《残疾人保障法》宣传贯彻工作的统一部署,特紧急通知各地残联不得派人参加此培训班。今后再遇此类会议、培训班或者以各种名义推销相关书籍,请各地残联及时与中国残联维权部核实。
联系人及电话:杨洪明、王治江,010-66580123、66580125
中国残联
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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