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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各省残联上报专门协会有关材料的函
20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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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各省残联以换届为契机,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提升专门协会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取得显著成效。为便于我会了解和掌握各省专门协会情况,为中国残联换届做好相应准备,请各省残联在2008年7月底前将有关专门协会的材料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中国残联组联部,对地方突出的亮点我们将在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工作报告中反映。所需材料如下:

1、截止到今年6月底前(可参考2007年底统计年报)省、市、县三级各专门协会的组建情况(含应建、组建、法人登记等情况);

2、今年省、市、县三级各专门协会工作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的具体情况,(其中每个协会每年经费数额是多少,是否成立了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是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3、省级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在各级人大、政协、残联任职情况(如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残联理事长或理事的数字情况);人大、政协提(议)案是否被采纳或被评为优秀等情况;

4、落实《关于在残联主席团会议建立专门协会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残联发[2007]5号)的情况,(如此次换届有各专门协会的工作报告,请附上)。

5、省、市、县专门协会工作的突出亮点,加强专门协会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今后设想,以及对中国残联加强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黄北大 电话:010-66580063

电子邮箱:zlb_xhc@cdpf.org.cn

中国残联组联部

200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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