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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肢残人业余歌手邀请赛及有关活动的通知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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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武汉、广州、西安、南京、成都、杭州、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展示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团结奋进,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经报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2009年8月在青岛市举办唱响心中的歌,我与祖国同行——第二届全国肢残人业余歌手邀请赛及有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活动由中国肢残人协会、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办,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承办,山东省肢残人协会、青岛市肢残人协会协办。

(一)活动组委会

名誉主任: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绽放基金管委会主任吕世明

名誉副主任:中国肢协主席徐凤建,青岛市副市长、残工委主任张元福,山东省残联副理事长乔贵良,山东省肢协主席孙建博。

主任:中国肢协副主席杜仲、青岛市残联理事长孙佩英

副主任:中国残联组联部副巡视员兼协会处处长郝尔康、青岛市残联副理事长张志美、青岛市肢协主席焦玲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邀请赛的组织、联络、会务等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青岛市残联副理事长张志美(兼)

办公室副主任:焦玲(兼)、于华武、黄小晴

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聘请若干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二、邀请赛及有关活动时间、地点

2009年8月26-27日(25日报到,28日撤离),在山东省青岛市残联(青岛市福州北路131号)。

三、参加人员

(一)中国残联领导,组联部、宣文部负责人,中国肢协主席、副主席。

(二)山东省残联、省肢协领导。

(三)十九城市肢协主席、市残联组联部(专门协会办公室)负责人各1人,参赛选手各限报2人。

四、邀请赛及有关活动内容

(一)十九城市专门协会工作座谈会。

(二)唱响心中的歌,我与祖国同行——第二届全国肢残人业余歌手邀请赛。

(三)感受发展辉煌、畅想美好未来——肢残人沙滩联欢会。

五、歌手参赛形式及内容

(一)邀请赛以独唱为主要形式,允许2人组合参赛。选唱歌曲以民族唱法为主,内容要健康、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反映肢残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面貌。提倡选手演唱原创歌曲,每地选手限唱1首歌。

(二)邀请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最佳组织奖2个,均颁发获奖证书。歌手奖项由评委会现场为歌手打分确定,组织奖由组委会评定。

六、有关事项

(一)参赛选手由各城市残联协助肢协通过选拔或推荐的方式确定,由各参赛城市残联于2009年8月20日前向青岛市残联(组委会办公室)报名。鉴于此期间正值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请选手统筹考虑。

报名时应注明参赛选手的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所属街道)、身份证号码、参赛歌曲名称、曲目时长。请分别确定邀请赛和联欢会演唱的人员和曲目,并在报到时自带歌曲伴奏光盘和服装。

(二)为进一步活跃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生活,推动全国专门协会工作深入开展,在邀请赛期间将以座谈会的形式交流各地专门协会工作经验。请各城市残联于8月20日前将本市开展专门协会工作(综合)和肢协活跃基层文化生活的经验交流材料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青岛市残联邮箱。材料要求特色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4000字,将由会议汇编成册。

(三)请有关省市残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于2009年8月20日前统一将参会回执传真至青岛市残联,青岛市残联将负责接送站。各城市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在报到时每人需缴纳报名费400元。

(四)由于活动期间正值青岛市旅游旺季,住宿安排相对紧张,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有序进行,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参加活动人数,并由各城市残联工作人员带队,并负责承担协调、联系、照顾参赛选手等各项具体工作。

(五)未尽事宜由青岛市残联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中国残联联系人及电话:黄北大 010-66580063

2青岛市残联(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宝华

电话/传真:0532-80979516

电子邮箱:cjrxhl@163.com

附件:参赛选手报名表及回执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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