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办国家:即需送到外交部后,由外交部统一送使馆办理签证的国家。
这些国家是:德国、意大利、美国、南非、韩国、日本、法国加拿大、荷兰、芬兰、印尼、巴西、英国、墨西哥、澳大利亚、阿根廷、俄罗斯、以色列等
统办国家外交部所需材料:公函、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填名单、签字、盖章)、英文费用证明(附名单)并盖章、任务批件和政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如是外单位);文艺演出需文化部批文、出国培训需外专局培训备案表、进修需双方协议书、参加图书展览需新闻出版署的批文。
自办国家:直接送到使馆办理签证的国家。
自办国家需:照会(中英文)并盖章、英文费用证明(附名单)并盖章。
附注:所有送签护照须由本人签名并有半年以上有效期(个别国家除外),且提供护照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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