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明电〔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2007年10月2日至11日,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我国上海举办。届时将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多名运动员、教练员,2万多名运动员家属、专业工作人员和嘉宾,以及3-4万名志愿者与会。这是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首次在亚洲举办,也是我国迄今为止举办的规模最大、参赛国家(地区)和参赛人数最多的残疾人国际体育赛事。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本届世界特殊奥运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举办好2007年上海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作出重要指示。
为增进全国智力残疾人工作与国际残疾人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满足各地观摩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的需求,共襄盛会,经中国残联与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组委会研究,决定由各地组织观摩团赴上海进行观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团要求
(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以下简称“各地”)负责本省组团工作。观摩团需确定团长1名,联络员1名。
(二)观摩团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考察活动费用自理,其中开、闭幕式入场券由上海特奥会执委会免费提供。
(三)观摩团每团人数限定在40人以内。其中必须包括各地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含智力残疾人的家长)、培智学校、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代表,并且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请各地残联认真做好组团工作,组织政治素质可靠、热心残疾人事业的同志参团。因本届特奥会入场票实行实名制,团组人员需填报身份证号码及随身携带身份证,团组人员报名信息表,务必于2007年9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上海特奥会执委会接待部,同时抄送中国残联备案。
(五)各地分管残疾人工作的政府领导,由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组委会另行邀请。
二、观摩活动初定安排
(一)观摩活动时间为2007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
1、9月28日至10月1日观摩境外来华代表团的社区活动。
2、10月2日晚参加上海体育场特殊奥运会开幕式(入场券由上海特奥会执委会提供,按实名发放)。
3、10月3至10日观摩比赛或参加安排的其他活动。
4、10月11日晚参加在上海江湾体育场举行的闭幕式(入场券由上海特奥会执委会提供,按实名发放)。
(二)食宿、交通及其他活动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及在沪期间食、宿、行需求指南,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各地。
(三)观摩团接待工作由上海特奥会执委会接待部等部门负责,具体事项请向上海特奥会执委会接待部咨询。
三、联系方式
(一)上海特奥会执委会接待部联系人
黄鎣生:021-64265233、13611748860
瞿峰:021-64265219、13801831062
电子邮箱:zhushoufeng2006@126com
传真:021-64265057
(二)中国残联组联部联系人
黄北大:010-66580063
传真:010-66580063
附件:各地观摩团人员报名信息表(也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各地残联办公室邮箱,编辑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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