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版本浏览器不支持JavaScript脚本

:::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基层组织>>工作动态
“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在浙江绍兴举行(图)
2007-11-07
【 字体: 】【 打印

图为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

图为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

图为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

图为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

图为'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现场

图为"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现场

图为'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现场

图为"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现场

2007年11月7日,"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在浙江绍兴举行。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为论坛发来贺信。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出席开幕式。

    此次论坛由中国肢残人协会与浙江省残联共同主办,论坛邀请了国家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和地方高等学校、有关专业机构的专家学者,针对残疾人就业政策、个体创业模式、如何扩大残疾人就业等论题进行主旨发言和交流讨论。主办方希望通过论坛的召开,能够进一步宣传国家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探讨扩大残疾人就业的思路和方法,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越来越多的残疾人积极参与就业。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贺信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有效的保障。广大残疾人更多、更广泛、更稳定地实现就业,是改善生存状况,推动社会和谐,促进全面建设小康,实现"平等、参 与、共享"的重要前提。残疾人的温饱可以通过政府和社会救助来实现,小康则不行。只有残疾人本人或他们的家庭有了较好的就业,才能实现小康,这是我们国情决定的。总体上讲,我们国家还穷,所以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仍是我们的任务,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劳动福利型还不能丢。

    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残疾人就业面临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二十多年来,为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就业的重大举措和行动,残疾人就业取得显著成就。

    一是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就业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全面开展。我国重视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劳动法》、《民法通则》、《职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兵役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对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权益做出了规定。《残疾人保障法》专章对残疾人就业的政府职责、社会义务、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为更好推进残疾人就业,国务院于2007年5月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其宗旨就是要通过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我国连续实施的五个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都将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国务院和相关部门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政策和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通知》、《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等。各省出台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或规定)。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就业的发展。

    二是竞争与保护相结合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就业机制基础上,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对残疾人就业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如实行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等政策,以及对个体就业残疾人给予优惠扶持措施。一方面确定社会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另一方面将解决残疾人就业作为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责任义务加以明确,并通过积极的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

    三是就业形式多样化。残疾人就业从单一的集中就业向多样化发展,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得到稳定,按比例就业全面推行,个体或组织起来就业迅速发展,非全日制、季节性、非正规就业等灵活就业广泛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盲人按摩发展迅速,从业盲人近10万人。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不少地方还建立了残疾人扶贫基地、创业基地,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

    四是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目前,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发展到3076个,工作人员超过3万人,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组织网络。

    在政府、社会和残疾人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城镇达到436万人,农村达到1672万人。但是也应看到,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就业率仍偏低,15-59岁残疾人就业率仅为47.84%,多数残疾人没有独立的经济保障,已就业的残疾人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技术含量不高,收入相对较低;残疾人面临的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加大,残疾人素质还不能够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残疾人就业保护与就业促进的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为了进一步配合宣传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广泛参与就业,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中国肢残人协会发起并主办了此次论坛。中国肢残人协会希望能够借助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东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不断促进广大残疾人充分参与就业,努力达到"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

    为了配合此次论坛的举行,激励广大残疾人勇于创业实现就业,中国肢残人协会还举办了"首届全国肢残人自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经各省肢残人协会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候选人名单公示、网络及短信投票等环节,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下,评选出了10名"自强创业之星"及22名"自强创业奖"获得者。这些获奖者所创办的企业涵盖了高新技术、机械制造、轻工产品、文化艺术、医疗、房地产、农副产品加工等各行各业,集中展现了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残疾人的社会参与能力与水平,是广大残疾人通过自强创业实现就业的榜样,是"平等、参与、共享"的生动典型。中国肢残人协会将于11月7号晚上在绍兴市大剧院举行颁奖晚会予以表彰。

    论坛闭幕式上,与会全体代表共同发出了"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倡议书"。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为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发来贺信,全文如下: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在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开幕上的致辞
    (2007年11月7日)

    尊敬的夏宝龙副书记,各位来宾,各位同志,残疾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在这丰收的季节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开幕了。

    首先,我代表中国残联向浙江省委、省政府,绍兴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次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表示欢迎!

    上个月,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大会进一步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对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还提出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明确要求。这对我们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空前的历史机遇。

    2007年,是残疾人就业工作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一是十届全国人大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其中对有关残疾人的就业支持、就业援助以及就业公平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残工委召开了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贯彻部署《残疾人就业条例》;三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调整完善了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和个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在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贫困残疾人参保的相关补贴政策。这一系列重大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这一最困难群体的关怀,也为我们营造了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实现的良好环境。

    今天,我们共聚山水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共议残疾人自强创业的主题,就是为了贯彻十七大精神,宣传国家扶助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交流残疾人自强创业的典型经验,探寻残疾人就业的新思路、新方法,共谋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的政策和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在推进体制创新,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鼓励自主创业等许多方面为全国作出了表率。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浙江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文化等许多方面都为全国创造了好的经验。本次论坛在浙江绍兴举办正是向浙江同志学习的一个难得机会。
同志们,朋友们,

    残疾人就业工作是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落实中央各项改善民生政策的重要内容。更多残疾人更广泛的参与就业是实现"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必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残疾人是全社会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和各种媒体继续关注与推动下,在各级残联组织的扶持帮助下,通过广大残疾人朋友的不懈努力,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奔小康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倡议书

    我们,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与会的残疾人企业家,代表全国8296万各族各类残疾人兄弟姐妹共建共享的愿望,齐聚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举办"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首届中国残疾人自强创业论坛"。

    我们,畅谈平等就业的理想,探讨实现就业的途径,交流自强创业的经验,积蓄融入就业主流的信心。我们豪情满怀,我们对未来充满向往。

    为响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营造更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条件和环境,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残疾人实现就业,是改善生存状况,保障平等共享的尊严,提高参与社会的能力,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基础。促进广大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是推动科学与和谐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

    --我们,期盼社会的和谐,渴望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与帮助,有决心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我们已取得的初步成就证明,我们同样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同样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我们,虽身有残疾,但是热爱劳动,珍惜机会,渴望自食其力,实现人生价值。

    --我们热切地期待,政府和社会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营造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条件与环境,加强就业观念的引导与创业能力的培训,使更多渴望劳动的残疾人成为"能力促创业计划"的受益者并实现稳定就业。

    --我们清醒地知道,残疾人必须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勇于参与,大胆尝试,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我们,必须刻苦学习,提高素质,不输心智,积累实现就业的技能与本领;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生活态度和敢于超越自我的精神风貌迎接各种挑战;我们,必须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与决心,必须有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出非凡业绩的气魄。

    --我们深深地告诫自己,要深怀感恩回报之心,不忘仍处于困境的残疾人兄弟姐妹,不忘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不能忘记在我们的成长、求学、创业过程中给予无私帮助的各级领导、爱心人士和年迈的父母。

    --我们坚信,天道酬勤,勤能补拙。我们相信,祖国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奔小康的光明大道正在铺就。只要坚持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只要我们坚定信念,自强不息,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就一定会向我们大步走来。


2007年11月7日浙江绍兴

    来源:中国残联
    2007-11-07

【 字体: 】【 打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