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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的通知
20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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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联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 关键环节。为全面加强基层残联建设,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 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定的基础,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中国残疾人 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要则》的要求,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措 施,认真贯彻执行。

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1998年3月16日

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

为全面加强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残联建设,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要则》的要求,作出如下决定。

一、基层残联建设的战略意义

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从很低的起点走上系统的发展轨道:制定实施三个国家计划,建立了残疾人事业计划体系;颁布残疾人保障法,奠定了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基础;建立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各司其职,形成了新型的管理与工作体制;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确立了残疾人事业的业务格局;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了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团结带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增强了参与意识和奋斗精神;江泽民总书记从人的价值、人道主义、人权保障乃至人类解放的高度,全面阐述了如何认识和解决残疾人问题,奠定了残疾人事业的理论基础。十年的艰苦奋斗,不仅给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且开辟了适合国情、富有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之路。

在"以任务促建设"原则的指导下,伴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联合会已成为融"政治代表·公益服务·事业管理"三种职能于一体的、遍布全国的组织。全国各省、地、市、县、区以及95%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残疾人联合会,造就了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勤政廉洁、开拓务实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虽然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残联还未能与广大残疾人建立起直接的、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社区康复与训练、用品用具供应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扶贫解困等几乎涉及到每一个残疾人的量大、面广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广大残疾人的需要。其主要原因是基层组织虽然有了,但力量比较薄弱,也缺少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手段。

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联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层残联建设。

二、基层残联的主要任务依据国家赋予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责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基层残联的主要任务是:

(一)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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