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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重要文件 整体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200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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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要求

在去年乡镇残联已经全面换届,村(社区)已建立残疾人协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残联开展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班子,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服务措施,规范业务台帐,增强工作活力。二是对少数未按常残工委〔2006〕1号文件要求组建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严格按规范化要求进行重新组建,并规范工作程序、内容、制度、报酬,真正发挥好其作用。

四、具体内容

1、乡镇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主要是解决“一套班子、一块牌子、一个场地、一套制度、一笔经费”的问题。办公场地要落实;活动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基本概况、服务措施等要上墙;日常活动、专项工作经费要进预算。通过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一级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2、规范村(社区)协会建设。按常残工委〔2006〕1号文件要求在全县各村(社区)组建残疾人协会,副主席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条件由身体状况适应工作要求的残疾人中的优秀人员担任,并主持村(社区)残协的具体工作。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建好一个班子、挂起一块牌子、建立一套制度、落实一个场地、开展一系列活动。具体为:每季有活动;综合利用村公共资源设立活动场地;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残疾人基础数据,工作目标、服务项目上墙;采取“县残联、乡镇、村(社区)三个一点”的办法确保经费的落实。

五、工作步骤

整个规范化建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主要是结合省、市残联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宣传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性质、作用,宣传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进一步形成共识,扎实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2、调查摸底阶段(4月6日-11日)主要是印发表格,指导各乡镇残联对乡镇、村(社区)的持证人数、非持证人数、残协建设和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规范作准备。

3、进场试点阶段(4月12日-17日)考虑各方面条件在青石镇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由青石镇党委主持,县残联组织人员现场指导。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4、组织实施阶段(4月18日-4月26日)根据试点经验,结合各乡镇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分村(社区)召开选举大会,建立健全残协组织和各项制度。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

5、总结提高阶段(4月27日-4月30日)总结汇总、资料存档。

六、注意事项

1、村(社区)必须有10名以上的持证残疾人方可设立残疾人协会,不足10名持证残疾人的暂缓建立(由村党支部指定持证残疾人负责该村的残疾人日常工作);

2、常务副主席、协会委员必须是持证残疾人,代表的产生必须有50%以上的残疾人或其家属;

3、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委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事业,身体状况适应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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