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黄卫副部长带领有关司局和中国残联维权部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 专程赴杭州就贯彻《意见》进行调研
![图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建标[2008]77号) 图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建标[2008]77号)](../../attachement/jpg/site44/20080509/0013721e201f098e563555.jpg)
![图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建标[2008]77号) 图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建标[2008]77号)](../../attachement/jpg/site44/20080509/0013721e201f098e563f56.jpg)
图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建标[2008]7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部长办公会议学习并研究贯彻措施。4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黄卫副部长带领有关司局和中国残联维权部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专程赴杭州就贯彻《意见》进行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还就如何贯彻《意见》加强无障碍建设充分与中国残联维权部交换了意见。在此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切实依据自身职责,于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建标[2008]77号),对建设系统深入贯彻《意见》进行部署。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下发后,第一个下发贯彻落实意见的中央部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意见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对制定无障碍建设配套法规、梳理修订无障碍技术规范、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做好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大力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和着力改善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条件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无障碍建设,更好的保障残疾人权益。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按照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协调有关部委、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已召开了《无障碍建设技术指南》编制工作会议和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梳理工作会议,其他的工作举措也将逐步实施。
来源:中国残联维权部
20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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