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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律清理工作
20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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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申知非副理事长在会上讲话

图为申知非副理事长在会上讲话

2008年9月26日,中国残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律清理工作,申知非副理事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办公厅、研究室、维权部、组联部、康复部、教就部、宣文部、国际部、计财部、人事部、体育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申知非副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法律清理工作有利于发现现有法律体系中的不足和缺陷,并通过制定、修改、废止相应法律予以弥补,从而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切实做好本次法律清理工作,2008年7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法律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办秘字[2008]110号);2008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法律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09号),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清理工作,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法律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后法与前法的规定不尽一致或不够衔接,造成执行困难的;法律操作性不强,难以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组织这次法律清理工作,并成立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任务和责任。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刚刚结束的残奥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塑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但是现行法律由于各种原因,还有许多内容不能适应新时期保护残疾人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需要,需要认真清理,及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更增加了清理相关法律的紧迫性,也为我们的法律清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现行有效的法律共有229件,其中直接涉及残疾人的大约有70部,清理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各部门要提高对法律清理工作的认识,积极部署相关工作的开展,有专人负责,特别是与本部门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要认真研究,积提出相应修改方案;法律清理工作要充分考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原则精神,积极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内容,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根本宗旨。

维权部就本次法律清理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也就做好法律清理工作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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