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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讯:日前,《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经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省里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昨天,深圳市人民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全市用人单位重视并鼓励残疾人就业,并做出了相应的硬性规定。 深圳市政府要求,深圳市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根据规定,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的0·5%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就是说,今后,深圳每千个工作岗位就要安排5个残疾人就业。另外,深圳市于1998年出台的《深圳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行规定》自即日起废止。 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深圳市约有残疾人3·8万人,如果市政府此项举措最终获得落实,那么,按照深圳市现有工作岗位数估算,一半的深圳残疾人都将有活干!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集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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