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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2] 青岛残联消息:为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残疾人劳服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以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青岛市残联举办了两期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培训班。 7月18日召开了青岛市残联系统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市、区残联分管理事长、残疾人劳服机构负责人等30多人参加了培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建伟讲授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及其在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王新峰讲授了《行政复议条例》及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的应用。市残联王天林副理事长进行了总结,他说随着第115号省政府令及《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出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正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各级残联、残疾人劳服机构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8月8日至9日,青岛市召开了由市直各部门、驻青机构等90个单位劳动人事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学习了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由市中院、市法制办同志讲授了有关基本法律知识及在配合残联进行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培训班还就如何促进青岛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了座谈,各单位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来源:青岛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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