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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日报报道:辽宁省残联消息,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延续长达6年之久的预算外管理、由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派员按门逐户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方式即将结束。 此前,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全国一样一直是纳入预算外财力征管体系,收入全额上交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保障金的收缴工作。但在具体收缴工作中,屡遭推诱、碰壁。据了解,全省每年收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额仅占全省实际应收缴总数的1/10左右。由于收缴质量不高,严重影响了辽宁省残疾人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据介绍,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实际上是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这就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得到明确,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工作进一步获得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约束和防止拒不缴纳保障金行为。 200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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