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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残联12月17日消息:由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残联联合召开的辽宁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于2002年12月12日在辽宁大厦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各市教育局主管局长、基教科(处)长、特教专干,民政局主管局长、社会福利和事务科(处)长,残联主管理事长、教育就业部主任,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院校的负责同志及特邀代表和新闻单位的记者等120余人。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喜平、省残联理事长吕世明、副理事长张翠玉、省教育厅副厅长周浩波、助理巡视员郝廷德、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浴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残联副理事长张翠玉主持。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落实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九五”以来我省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研究新时期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部署“十五”期间特殊教育工作。 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浴曦在会上宣读了《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表彰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和《关于表彰辽宁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沈阳市沈河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市铁东区被授予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市、区),李秀珍等6名同志被授予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辽宁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20个单位、常青等110名同志分别被授予辽宁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这次会议做了经验交流。沈阳市教育局、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盖州市育智学校、丹东市特殊教育学校、抚顺市特殊教育学校和辽宁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六个单位的代表在会上分别做了经验介绍。会议还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省教育厅副厅长周浩波在会上做了关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开创我省特殊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了“九五”期间我省特殊教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十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我省特教工作进行部署。 省残联理事长吕世明在会上讲话。他强调指出,各级残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教育执法力度,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喜平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特殊教育事业的认识,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特殊教育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好国家已经颁发的和我省即将颁发的《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和措施,把特殊教育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社会各界要对特殊教育事业予以大力支持。 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沈阳市皇姑区聋校和沈阳市盲校,听取了校领导关于学校的情况介绍,考察了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并观看了残疾学生精彩的文艺表演。 来源:辽宁省残联 200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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