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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残联:实施十件实事 惠及广大残疾人

    浙江省龙泉市残联4月25日消息:2008年,龙泉市残联按照浙江省政府"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龙泉市委"力创生态业,再创好龙泉" 要求,以改善民生促和谐为重点,努力实施惠及广大残疾人的十件实事。

    一是扶持残疾人生态创业。在兰巨乡建立"以阳光农业有限公司为依托,残联为纽带,残协为主体,残疾人参与自主创业"的"自强生态农业创业园",同时扶持残疾人创业示范户5户。二是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帮助50名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三是实施残疾人助听、助明、助行工程,免费赠送助听器8只,为1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赠送轮椅100辆,免费安装假肢5条。四是实施"三个一百"工程,免费赠送电视机、收音机、电话机各120台(部)。五是实施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对200名特困持证精神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解决他们的治病困难。六是启动重度残疾人安养工程,为2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安养。七是抓好残疾人医疗保障,对4000名农村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八是实施残疾人助学工程。对50名特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学给予补助,同时做好大中专残疾考生的报考、录取及奖励工作。九是实施残疾人培训工程。举办培训班3期,为200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积极选送残疾人参加省、丽水市残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十是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在三个街道及重点乡镇开展选聘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工作,实现残疾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来源:浙江省龙泉市残联 施菁华/文
    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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