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的通知
〔1998〕残工委字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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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联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为全面加强基层残联建设,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
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中国残疾人 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要则》的要求,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199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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