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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智力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 杜娟
残疾人是最困难的弱势群体,而智力残疾人 (以下简称智残人)因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差,中、重度智残人靠父母或家庭保障,轻度智残人有的安置了简单劳动,也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特性成为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中最需帮助的特殊群体。为了充分发挥智残人亲友会的作用,加强对智残人的生活保障力度,充分重视和解决智残人需求和困难,省智残人亲友会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省智残人的生活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现状:
全省共有智残人近30万,占全省残疾人总数的1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规章的宣传、贯彻不断深入,智残人与其他类别的残疾人一样,基本权益得到了保障,各种优惠照顾政策使一些智残人得到了实惠。全省23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培智学校,共有在校生2564多人。每年各级政府和智残组织对培智学校都给予了一定的资金和物质的投入,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逐步改善。有就读能力的智残儿童、少年普遍受到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同时,在全省普遍推广了碘盐、碘制剂、碘制品。对缺碘地区新婚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等普遍进行了补碘工作,有效地预防了智残情况的发生。不少街道、居委会残疾
人组织,对智残人的就业问题也想了许多办法,对个别困难家庭的智残人给予了特殊照顾,让他们从事简单劳动,增加收入。
虽然目前智残人的生活状况逐步得到了改善,但根据调查掌握的资料,我省智残人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相比,与我省其他类别的残疾人工作相比,还是比较薄弱的,智残人及其亲友会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从调查看,占智残人总数60%以上的中、重度智残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目前的医疗水平还不能使他们通过器具补偿被损功能,医疗康复效果甚微。所以,一旦致残,就注定终身必须有人照顾才能生存。而照顾的职责首当其冲的是家庭,是父母。饮食起居、生老病死全由家庭负担,致使多数智残人的亲友,始终处于沉重的压力之下。
1、经济负担重。根据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关数据,残疾人的经济来源与他们的劳动就业状况是密切相关的。我国残疾人靠个人劳动收入生活的比例较低,仅占30.27%,而需要家庭或亲戚供养的则占60.08%,靠国家和集体救济的占2.65%,按残疾的类别来看,靠个人劳动收入生活的,听力语言残疾者比例较高,45.06%,占其余依次是肢体残疾者占34.69%,视力残疾者占24.81%,精神病残疾者占24.77%,智力残疾者占17.72%,综合残疾者占13.08%.由此可以看到,除了综合残疾者就业率最低,这主要是由智力残疾人本身的残疾特点决定的,主要靠家庭或亲戚的供养,这给智力残疾者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生活与经济的压力。同时,智残人亲友对没有工作就没有福利这一政策现象感触尤为深刻。
2、体力负担重。由于多数智残人不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一般都需要有人帮助料理日常生活。残情严重些的,吃饭、穿衣、解大小便都需要人帮助。无论酷暑严冬,都反反复复地重复着抱起、放平、翻身、复位、喂水、喂饭、洗洗涮涮等繁重的体力劳动,其亲友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和痛。
3、接受教育难。目前我省智残儿童8219名,培智学校23所,在校学生2564名,有相当一部分智残儿童不能到专业的培智学校去接受正规的教育,而作为补充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情况却不容乐观,由于设立特教班的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普通小学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学校对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管理模式松散,再加上不合理的教育期望值,教师对这些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儿童少年或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或嘲笑讽刺,当成包袱。特教班形同虚设,更有甚者,将不同程度的听力语言障碍学生和智力障碍学生"集中起来""看管",而随班就读则成了"随班就坐""随班就混"。
4、医疗康复难。一是医疗康复机构少。对智残人的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参与活动等缺乏研究,更缺乏智残人康复训练的专门机构和设施,不能满足康复医疗需求。二是医疗费用负担重。智残人普遍有医疗康复的需求,但大多数智残人享受不到公费医疗、大病统筹等福利,所有的医疗费用基本都由亲友负,因而解决医药费的问题比较突出。
5、安排就业难。轻度智残人是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有人带领指导,有合适的岗位,同样也能干好。但一说是智残人很少有单位接受,个别被接受的也多属临时工、零工,极不稳定。培智学校的学生反映:他们"毕业就是失业"。毕业后,有的家长让学生继续留校就读,有的只能在家待业,学的知识很快就忘了,掌握的基本技能也逐渐退化。
6、参与活动难。虽然,各级残联和各专门协会为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举办了不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但是智残人大多受身体条件制约,不能与其他类别的残疾人一样享受这些文化生活。常闷守家中,不与他人交流,不少智残人被关锁在家,身不下楼,足不出户,从未参
与过社会活动,孤独感、压抑感与日俱增,有的智残人病上加病,精神失常。
7、后顾之忧压力大。残疾人亲友最大的后顾之忧是:家长百年之后,智残人怎么办?经济条件差的担心没人管,经济条件好的又担心别人管不好。
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呼吁社会关注智残人,提倡人道,关爱,为智残人创造温馨的人文环境,减轻智残人及亲友的精神负担,杜绝智残人被侮辱、歧视的现象。同时大力宣传优秀智残人及亲友的先进事迹,感召社会,影响、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及亲友走出困境。
2、重视对智残儿童的早期康复训练。认真开展智残儿童功能训练,积极探索开展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与训练研究;开展家长培训,帮助家长树立康复理念,掌握智残儿童的康复方法。
3、加强培智学校的建设。据了解,目前我省朝阳、盘锦两市没有专门的培智学校,建议应将培智学校的建设列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每市至少有一至二所培智学校,切实改变对智残人教育滞后的困境。
4、注重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1)加大对特师生的培养力度。目前看,特教专业的毕业生远不能满足特殊教育迅速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特师生就业体制问题,许多特师生到特殊教育机构就业很难,造成了许多专业人员的流失,取而代之的是看中特殊教育特殊待遇的,有一定政治背景的"门外汉"。(2)为了满足随班就读的需要,应在普通师范开设特殊教育选修课或必修课,同时应对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师有针对性进行特殊教育课的培训。
5、加大对智残人的社会保障力度。维护智残人权益、减轻智残人生活状况,是广大智残人亲友的迫切愿望。建议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在制定医疗、养老、社会保险、生活保障有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智残人及其家庭的特殊困难,给予倾斜照顾,同时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力度。据了解,我省的大连市已经对重残人全部实行全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此作法应加以推广,以加大对智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对18岁以上未就业的智残人,不论其家庭人均收入多少,一律给予全额最低生活保障,以改善智残人的生活状况,减轻家庭负担。
6、以政府为主导兴办智残人综合服务机构,积极发展社区托养。 政府的责任,除了救助贫困,还要预防贫困的发生。建议在省内建一个专为智残人服务的综合机构,集教育、康复、就业、养老、科研为一体。同时,积极探讨将智残人康复、就业、培训、托养纳入社会化,纳入社区的新途径,搞好社区教育,让更多的社会人士了解特殊教育工作,关心特殊教育群体,努力筹办特殊教育基金会,帮助那些急需进行康复训练或教育教学而经济条件又较困难的特殊学生,从而减轻家庭负担、社会负担。
7、加强对智残人问题的调查研究。建议制定无劳动能力和贫困智残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智残人工作力度,在医疗康复、生活保障、服务设施、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满足智残人及其亲属的需求,妥善解决智残人及其亲友后顾之忧。
8、建议用商业保险解决残疾人养老问题,同时这是残疾人及其亲属的企盼和需求。据了解,在今年的5月18日第十三个全国助残日前夕,在北京一项用商业保险解决残疾人养老后顾之忧的"无忧工程",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大力支持下,经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北京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四单位通力合作已正式启动,可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商业养老保险。此法值得借鉴。
"无忧工程"的最大特点是设有个人帐户和公共帐户。条款规定残疾人投保养老保险,每个人设一个个人帐户。家人、亲友投保资金与点名捐赠款均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的资金归被保险人所有。热心助残的单位和个人及社会捐赠,若没有特别说明的,均划入公共帐户。公共帐户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凡是为残疾人养老投保做出捐赠的,无论其捐赠的形式和数额,均可以获得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的捐赠感谢信及颁发荣誉纪念证书。凡北京市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自愿购买该项残疾人养老保险。如果残疾人因家庭发生变故,可以向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说明情况后,到保险公司办理领取养老保险的手续。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对投保和养老金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如果残疾人年老或智力残疾人父母去世后,可以把残疾人送到托老所或福利院,残疾人及其亲属就可以委托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定期监督保险公司是否按时把养老金发放到托老所或福利院,根本上就解决了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后顾之忧。
来源:辽宁省残联 200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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