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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残联康复部 李如
社区康复是适应我国国情,有利于大多数残疾人健康康复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社区各项服务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多年来,沈阳市沈河区委、区政府十分关心残疾人康复环境的建设和改善,重视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在社区一级建立和完善了社会化康复训练服务体系,使全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了康复服务的机会。
沈河区共有残疾人2.6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854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1%。我们通过社区康复站、点建设的推进,使一大批有康复愿望的残疾人直接受益,使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理想和目标变成了现实。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由社会化工作方式向社会化康复体系方向发展
残疾人康复工作和残疾人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同步的。为此,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就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各相关部门共同来完成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十五”期间,我区被省市残联确定为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区,为更好地完成示范区的工作任务,我区通过健全“三个网络”、建立“三支队伍”、做好“三个依靠”、实现“三个依托”的工作模式,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康复工作中人力、财力、物力等实际问题。
三个网络——一是组织管理网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卫生、教育、财政、计生、妇联、公安、文化、残联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社区康复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每年年初按照市残联的工作精神制定七区康复工作计划,召开康复工作会议,落实工作制度,年终进行工作总结。二是技术指导网络。聘请康复专家组成康复技术指导小组,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参与社区康复对象需求的调查,培训业务骨干,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具体康复计划;分期分批对康复员、社区医生、志愿者医生、社区主任及患者家属进行康复知识培训,为聋儿、肢残、脑瘫、智残等康复对象建立训练档案。三是区、街、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区成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区康复指导站,各社区建立了社区康复站,初步形成了辐射全区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十五”以来,我区相继出台了《沈河区“十五”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目标责任分解》、《关于在社区内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康复服务指南》、《社区康复训练丛书(肢、智、精)》和《关于加强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下发到相关部门和社区,使大家明确责任,有章可循。
三支队伍——一是残联干部队伍。“十五”以来,我区利用省康复中心在辖区内的优势,共举办各类康复知识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近800人次,并做有完整的培训记录。随着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增加和康复环境的改变,我们将培训方式由区里集中统一培训改为请专家到社区到患者家中直接培训,或到省康复中心请专家做现场观摩演示会。近两年我区先后选出90名康复员到省友谊医院康复科进行半月封闭培训。二是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区社区康复志愿者达260多人,主要是为特困和重残者提供医疗康复、生活等方面的帮助,为自理困难的残疾人开设邻里求助门铃、代购生活用品用具等服务。有的志愿者医生还被请到社区康复训练室,为康复对象讲解康复常识并指导训练。三是社区医疗工作者队伍。由社区内各医院的医务工作者组成,以建立家庭康复点的形式,深入社区,对行动不便的偏瘫残疾者进行康复治疗和指导训练。区卫生局定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区残联不定期地对他们的工作给以奖励。三支队伍既各有侧重,又密切配合,有效地解决了社区残疾人康复的技术问题。
三个依靠——一是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1996年以来,区政府投入260万元建立了区康复活动中心,并相应地配备了各种训练器械。“十五”以来共拨付康复专项经费近15万元。区分管康复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使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有目标、有分工、有落实,保证了此项工作有序地开展。二是紧紧依靠各级残联组织的密切配合,有步骤、分阶段逐步完善各类康复设施。“十五”以来,我区新建或改建社区康复训练室18个。新匹配康复训练器材近20万元。同时还自制了站立架、分指析、磨砂台、摇臂机等训练器材,全部投放使用,深受社区居民和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在区残联的具体指导下,小南友联、小西什字、中街翠生等康复示范社区的康复室内示板上,计划、职责、制度、专人管理等一目了然,他们还将经验做法传授给其他的街道和社区,收到了明显的示范作用。三是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区残联注重协调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达到资源共享。
三个依托——依托区康复中心建立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依托15个街道社区服务卫生院建立街道社区康复指导站;依托各社区服务站建立社区康复站。以残疾人家庭为基础,以社区康复站为骨干,以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为社区康复资源中心,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
二、由粗放型管理方式向量化质控管理方式方向发展
为了残疾人康复工作更准确到位,区残联对康复工作实行了量化管理,每年对各项任务按街道进行了逐级分解,把任务明确到基层,并在年终按照逐级上报,逐级审查的方式,由区残联康复部检查汇总。为使偏瘫、脑瘫、截瘫病人尽快恢复功能,我区组织康复员到省友谊医院康复科进行现场观摩,学技术、学手法,并自制了“一书一碟一器械”:即康复指导手册、康复训练光碟,磨砂台,并免费发放到社区和残疾人手中,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二年来共有265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恢复。今年第二批康复对象已经开始训练,区、街、社区都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康复档案和工作示板,印发了各类康复需求表,根据不同类型的残疾人需求,进行汇总上报。
今年,我区与山东四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联办沈河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于全国助残日前夕,举办了“一对一”康复工作启动仪式。确定20名偏瘫患者为首批重点康复对象,采取康复员与残疾人康复对象签订协议的方式,建立一种体现以人为本、人文管理、人性化服务的机制,通过康复员一对一上门服务,有针对性的制定康复计划、定期指导、跟踪记录的方式,为康复对象建立规范、合理、科学的康复训练档案。区残联还采取奖励机制,激励康复员的工作。通过一年时间的训练,以初次评估、半年的中期评估、年底的末期专家小组评估为依据,以康复对象训练的效果显效、有效和无效作为衡量和检查康复员的工作业绩标准。对于训练效果达到显效和有效的康复员,区残联将给予康复员每例患者300-500元的奖励。为使康复对象能够在康复员指导下顺利于地开展训练,区残联根据2003年以来偏瘫、脑瘫患者发病情况调查统计的结果,根据需求投资三万元购置了家庭康复点所需的分指板、木插板、腕功能训练器、手指功能训练器、立式踏步器、坐式踏步器共7种60件康复训练器材,并将这些器材发放到家庭康复点,借给第一批患者无偿使用。待第一批康复对象一年期满,根据训练结果将器械收回,投入到第二批家庭康复点的训练使用中去,使康复器材充分地被利用和发挥作用:“一对一”康复工作的启动,极大地方便了社区残疾人的康复,轻症患者可以到机构中训练,即区、街、社区康复训练;重症患者可以通过康复员到家庭指导康复的方式进行自主训练,康复对象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去年,我区还依托区人民医院康复科引进的40万元的国内一流的康复训练设施和PT师对全区各类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服务指导。两个中心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能直接开展对外服务,并且还定期深入基层和患者家中进行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登门服务和指导。
三、由单一的医疗康复向综合性的社区康复方向发展
随着残疾人事业的飞速发展,残疾人康复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向综合性、集约性发展。为此,全区以社区康复为重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社区模式。“十五”以来,我区共筛查出聋儿16名,其中8名在省聋儿语训中心训练,2名在淑君幼儿园,另6名在家庭训练,都相应地建立了家庭康复点和训练档案。每年的“爱耳日”,我们都对每个聋儿家庭进行走访,不仅送去学习文具,会说话课本等物品,还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鼓励和信心。聋儿林慧是我们重点跟踪的对象,经过一系列家庭强化训练,今年11岁的林慧不仅学习成绩好,在朝阳一校的班里担任学习委员,而且琴棋书画样样都行。6岁小聋儿徐佳,父母均为聋哑人,由年迈的姥姥姥爷带大。我们从她1岁半时便对她进行语言训练,开始先培训她的姥姥,送她的姥姥去省语训中心学习,然后再由姥姥培训她。徐佳开口说话的状态越来越好。我们还根据徐佳喜爱画画的特点,积极与区教委、少年宫联系,免费将徐佳送入沈河区少年宫美术班学画画,她画蓝天、白云、大白鹅,画小姑娘翩翩起舞,她的3幅作品《快乐童年》等均被市残联收入《沈阳市残疾人绘画书法作品》集中。
“视觉第一”工作一项是重指标工作,每年在4月20日—5月20日的助残月活动中我区都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到区眼病医院进行检查、手术。共完成白内障手术415例,其中大南街道办事处特困户毓昆等6人享受全免优惠。脱盲率达99%,脱残率达97%。完成普及型假肢装配调查45例,安装3例。矫形器装配16例,完成肢体康复训练40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40例,其中机构20例,家庭20例,脑瘫儿童训练8例;利用“爱眼日”、“碘缺乏日”、“精神卫生日”等节日,通过社区有线广播、板报画廊等方式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普及率达95%以上。目前,我区已从单一的医疗康复向综合性的社区康复模式方向发展,前景不可估量。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但是,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在新的形势下,也面临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为此,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必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区情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继续进行新的探索,努力解决康复资金、技术力量、康复资源利用、康复知识普及等方面的问题,为全面实现到2015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而努力。
200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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