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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各界残疾人学习保障法座谈会召开(图)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近期,残疾人事业喜事连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中发[2008]7号),对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部署。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首都各界残疾人学习中央精神和残疾人保障法座谈会于4月27日在京西宾馆举行。中国残联组联部主任张仪凤,副巡视员兼协会处处长郝尔康,北京市残联理事长赵春鸾,北京市残联副理事长吕争鸣,北京市残联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基层残疾人代表30余人参加座谈会,市残联副理事长吕争鸣主持座谈会。市肢协主席刘京生、智协主席刘成茂、盲协副主席杨佳、聋协副主席成海、精协副主席杜庆宝、基层优秀残疾人代表程纪勇分别发言,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关怀,将认真学习保障法、宣传保障法、落实保障法。

    来源:北京市残联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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