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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中国残联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93年10月6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今天隆重开幕了。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残疾人及其亲属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事业。五年来,国家在残疾人事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制定实施了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计划;规定了扶持保护政策;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组建了各级残疾人组织;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在全社会进行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表彰了"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集体与个人;响应《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十年"行动。 五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成绩显著,文化体育日趋活跃,生活福利和环境条件改善。这既给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又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产生了积极作用。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残疾人事业起点低,基础薄弱,残疾人又受自身残疾影响和外界环境障碍,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他们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我们还应该看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将极大地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为残疾人状况的改善提供日趋有利的条件,这是残疾人根本利益所在;同时,竞争机制、效率原则又使比较脆弱、处于不利地位的残疾人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对残疾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都要对残疾人事业给予更多的支持、关怀和帮助。 在我们的国家里,生活着五千多万残疾人,涉及全国五分之一的家庭。残疾人是我们祖国大家庭困难的一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残疾人作为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发挥残疾人的潜能,使他们以平等的权利、同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全面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及其配套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残疾人参与机会增多,参与范围扩大,自身素质提高,生活状况改善。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向遭遇不幸、处境不利、渴望平等的残疾人伸出友爱之手,同情并扶助他们跟上社会发展步伐,与全国人民一道前进,是应有的社会公德。全社会要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献身高尚而艰苦的事业,为国分忧,为残疾人解难,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和尊重。希望你们继续发扬"人道、廉洁"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广大残疾人历来具有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和感人肺腑的事迹。事实表明,他们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党中央和国务院殷切期望广大残疾人,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同志们: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一派兴旺景象。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让我们认真学习并贯彻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祖国的繁荣,民族的振兴,人民的幸福,为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崇高目标而奋斗! 祝大会圆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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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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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参与 自强 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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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