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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在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中国组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91年7月15日) 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几位同志的报告和大家的发言,认真总结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三年来的执行情况,讨论明确了"八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主要原则和任务。我同意大家的意见。 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国务院几位领导同志听了汇报,一致感到,残疾人事业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相当大。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摸清情况,解决问题。所以,国务院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残疾人事业。 经过各地方、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近几年残疾人事业在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特别是使60万残疾人得到康复,这是件了不起的事情。这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密切了党、政府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促进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赢得了海内外的好评。李鹏总理在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报告中特别讲到,我国在保护残疾人利益方面,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但是,由于我国残疾人事业起点较低,这几年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基础还很薄弱,有些方面刚刚起步。 江泽民总书记最近从共产党的宗旨、全人类的解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及人权的角度,阐述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义,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都要对残疾人事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给残疾人以温暖。我们应当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继续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工作。 关于"八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设想,我都赞成。下面,谈几点意见: 第一,要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已就此发出通知,今后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和综合协调,采取措施,逐步改变残疾人事业的滞后状况,使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作计划和预算时,要给予适当安排,先排上位置,稍加注意,就可解决不少问题。一个计划,一个预算,一个信贷,几个部门要注意支持一下。 第二,"八五"期间,要保证《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规定的任务如期完成,像三项康复这样好的项目在"八五"后三年还要继续开展下去;同时根据需要和可能,补充安排一些新的项目,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络、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的基础建设等问题,要给予适当安排。 第三,把三项康复工作和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纳入扶贫计划,实行康复扶贫是个很重要、非常好的建议。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三项康复办公室要专题研究一下,拿出方案和办法。帮助一个家庭中的残疾人康复,比任何扶贫措施作用都大。拿出500万元贴息贷款给予支持,每年贷款金额保持在500万元,干它五年,由财政贴息。这样花钱不多,三项康复会搞得更好。会后,扶贫办、银行和中国残联商量一下,定下来。从今年开始,"八五"先搞五年,看看效果。搞得好,"九五"再说。 第四,要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关于残疾人的基础教育,你们提出纳入义务教育的轨道,并明确了目标,这很好。有了目标,大家可以向着这个方向努力,也便于考核和检查。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劳动就业十分重要。现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很薄弱,"八五"期间要加强。 第五,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举办福利企业,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最近,李鹏同志、邹家华同志在视察福利工厂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技术改造、专产保护等问题提出了重要意见。请国家计委、劳动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和残联认真研究一下,就如何进一步扶持民政部门、残联办好福利企业,推动残疾人分散就业,提出方案和办法。 另外,1994年远东和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将在我国举行,这是件大事。国务院已批准成立了组委会,请各方协同做好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和中国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工作,为 国家争取荣誉。 残疾人事业是伟大的社会事业,也是伟大的福利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不仅能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而且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促进和推动作用。希望各部门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密切协作,把残疾人工作做得更好。会后,国务院要下发一个文件,对《五年工作纲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部署和推动"八五"期间的残疾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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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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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