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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在第二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0年2月24日) 国家教委、民政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这里联合召开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各地贯彻落实1988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89)21号文件精神的情况,研究并安排今后的工作。这次会议将有利于推动特殊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下面,我就1989年全国特殊教育的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1989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的回顾 1989年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比较快的一年。1988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198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89]21号)文件,对全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一年多来,各地政府及教育、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残联和有关方面,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做了很大的努力。尽管1989年春夏之间发生了动乱,但全国的特殊教育工作仍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特殊教育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特殊教育工作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1988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以后,各地基本上都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作了汇报。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领导非常重视,主持召开有教育、民政、财政、计划、人事、劳动、卫生、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残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本地特殊教育工作,为发展特殊教育,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 首先,召开了本地的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规划和部署本地的特殊教育工作。到今年1月底止,全国已有浙江、山西、河北、辽宁、天津、云南、宁夏、内蒙古、山东、河南、新疆、上海、四川、湖北、江苏等1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召开了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武汉、宁波、青岛等单列市也召开了会议。 第二,为了指导本地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大多数地方制定了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其中11个省、市的规划已经报国家教委。江苏、山东、辽宁、浙江等省已经把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轨道,统一规划、领导、部署和检查。例如:浙江省去年对普及初等教育的县进行复查时,就把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情况作为重点之一。 第三,为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一些地方在经费上给予保证。据了解:已有11个省、区根据21号文件的精神,设立了特教专项补助费。据江苏、山东的同志估算,去年两省用于发展特殊教育的投资,都达到1千万元以上。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中国残疾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和财政部的要求,一些省市已将特教经费在教育事业费内专项列出。 21号文件中提出的关于筹措发展特殊教育经费的其它几个渠道,在一些地方也得到了初步的落实。有的地方还制定有关政策,在学校编制、经费、教师待遇、解决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困难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四,为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全国大约有一半的省、区、市的教育部门配备了专职干部。南京市和哈尔滨市分别成立了由副市长为领导的特殊教育协调小组和特殊教育办公室。 2.特殊教育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 据初步统计,1989年全国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662所,比1988年增加85所;特教班811个,比1988年增加212个;在校学生63974人,比1988年增加6377人。国家教委委托8个省市进行盲童和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试点,已取得了初步的经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工作正在部分省市逐步展开。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在部分地区也有发展。聋儿语言听力康复训练工作,正在残联的聋儿康复中心和部分聋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中进行。全国已建成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0所,其中绝大多数已招生开学。 特殊教育其它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绩。《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正在进行。全日制弱智学校教学大纲已编写完成,并于去年底由国家教委组织了审查修改,准备进一步征求意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教材编写工作正在着手组织。与美国全球2000年发展基金会合作的特教师资培训项目正在顺利进行,4个班已毕业,还有一个班正在华中师大举办。 在去年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中,江苏、山东的发展速度居全国前列。山东省去年新增特教学校41所,普校附设特教班139个,增加学生2325人。江苏省新增特教学校6所,普校附设特教班37个,增加学生1045人。两省的数字相加,分别占去年全国新增校、班、学生数的55.3%、82%和53%。浙江和辽宁的发展也比较快,浙江新增特教学校8所,增加学生364人;辽宁新增特教学校7所,增加学生313人。 这些地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较快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特殊教育工作,把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纳入了义务教育的轨道,认真规划部署,检查落实;另一方面,他们在特教事业的发展方针上,坚持多种形式办学,做到盲、聋、弱智教育全面规划,建校、建班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同时并举,特殊教育在城市和农村同时开展。 3.师资培训工作已得到重视 特殊教育事业要发展,师资的培训工作一定要先行。多数地方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除原有的南京、辽宁、山东3所特教师范学校以外,全国已建立或正在筹建17个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去年全国已有10多个师资培训基地对特教师资 进行了长、短期培训工作。为了适应大量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需要,山东省决定在普通中师举办特教师资班,去年为多所中师培训了特殊教育的教师,开始在普通中师里增加特殊教育课程,计划今年在全省中师普遍推广。 为了适应各地发展特教师范学校的需要,国家教委已在北京、华东、华中三所师范大学建立了特殊教育专业,北京师范大学今年将有首批毕业生毕业。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1989年全国的特殊教育事业比前些年的确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这一发展是很不平衡的。发展较快的地方只是少数,多数地方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发展比较缓慢,还有少数地方的特教工作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1)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领导同志仍然不重视特殊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工作排不上议事日程,少数地方还没有研究过特殊教育工作和制定发展规划:有的地方虽然有规划,但在发展的指导方针上存在一些问题,也没有措施加以保证。 (2)一些省、区、市的特教专项补助费还没有落实,特教经费也没有按照要求专项列出,其它筹集经费的渠道也没能开通。 (3)一些省、自治区教育部门的特教专职管理干部以及部分地(市)、县分管或兼管特教工作的干部没有落实,这些地方的特殊教育基本处在无人抓的状态。 各地教育部门的领导同志必须清楚地看到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对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 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提出了盲、聋和弱智儿童教育的近期(1988至1992年)发展目标,即在五年的时间内使盲童、聋童的入学率由不足6%提高到10%和15%,弱智儿童入学率要有较大幅度提高,发达地区的残疾儿童入学率应有更大的提高。现在两年过去了,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并为今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关键要看今后两、三年的工作。各地教育部门的领导一定要抓好这项工作,与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残联组织和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不失时机地把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工作搞上去。 今后几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的中心,是要继续深入贯彻1988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和21号文件的精神,做好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力争使全国特殊教育工作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1.不断提高对特殊教育的认识 李铁映同志今年2月在第二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应该以极大的热忱关注残疾人工作,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并且指出,要把残疾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希望下一代残疾人都受到必要的教育。特殊教育能不能得到发展,取决于地方各级领导,首先是教育部门领导对特殊教育的认识。 教育部门的有些领导至今还认为,正常儿童入学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哪里顾得上残疾儿童的入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我国,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一样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明文规定的。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残而不废、自强自立的基础。为此,必须使残疾儿童的教育与正常儿童的教育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并纳入义务教育的轨道。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残疾儿童教育的基础十分薄弱,欠帐很多。全国初等教育的入学率已达到97%,而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到1988年还不足6%,建国已经40年了,我们的特殊教育还处在这样落后的状态,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所以,现在抓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是带有"补课"性质的,我们应当格外关心,格外重视,而不要等正常学龄儿童入学抓好了,再来抓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 由于一些地方的特殊教育刚刚起步,教育部门的同志有些畏难情绪。困难总是有的,所谓困难,不外乎是经费、办学条件、师资以及办学经验等。这个问题,要做具体分析。从一个县的实际来看,残疾儿童的数量并不多,有关方面拿出一点儿钱来办特殊教育,是完全可以办到的。关键是对特殊教育要重视,对困难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只要我们能够积极地想办法去解决困难,能够虚心学习其他地方发展特殊教育的经验,并在自己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改进,就一定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总之,我们希望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的领导要重视特殊教育工作,这是当地特殊教育能否发展的关键。在1988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我们曾提出,请各地研究在本地区召开适当的会议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地区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以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希望还没有这样做的地方,要积极准备,把这项工作完成。 2.要贯彻国家关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针 特殊教育要发展,必须解决如何发展的问题,即事业发展的方针问题。何东昌同志在1988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了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步伐,必须改革过去单纯举办特殊学校的单一模式,实行多种形式办学……逐步形成以一定数量的特殊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少年儿童教育的格局"。同时还指出,这是一条"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的残疾儿童教育发展的路子"。各地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贯彻这一发展方针。 从去年各地的情况看,发展特殊教育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依靠政府的支持,动员群众一齐干,省、地(市)、县、乡全面铺开,盲、聋、弱智教育统筹安排,校点结合,多种形式办学,逐步形成合理布局,使特殊教育得以迅速地发展;另一种作法是单一地考虑建校,先搞省会,其次是地市,然后才是县,逐步推开,这两种作法哪一种更好些呢?请同志们认真总结研究。 在生源较多的地方,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学校是完全必要的。一定数量的特教学校在整个特殊教育中发挥着骨干的作用。有了特教学校,就可以带动周围的地区把特殊教育搞起来。没有特教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就难以开展和巩固。现在许多地方还没有把特教学校办好。所以,各地应充分利用这几年中央和地方设立特教补助款的机会,增加一些投资,把特教学校布点搞好、建设好。今后各地在盲、聋、弱智等方面都要抓好骨干学校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充实教学设备,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并注意充分发挥他们在当地特殊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但是,仅有一些特教学校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多数适龄残疾儿童,特别是农村残疾儿童的入学要求。所以,要把特殊教育的网点伸向广大的农村,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办特教班,然后逐步发展。同时要抓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工作。对这方面重视不够,可能是一些地方特殊教育发展缓慢甚至停滞的重要原因。 要特别重视农村特教事业的发展。聋、弱智教育的关键在县,盲生随班就读关键也在县,县一级动员起来了,各地的特殊教育事业就可以得到较快的发展。四川省江津县在这方面有一些很好的经验。江津县是一个有140多万人口的农业县,1985年特殊教育刚起步的时候,全县只有民政部门办的两个聋童班,聋童入学率不足10%,弱智教育是个空白。县委、县政府对发展特殊教育非常重视, 专门开会研究并发了文件。他们派出教师到重庆、成都等地进修,拨款修建校舍,增添教学设备。在县、乡两级政府的努力下,到1989年已办起了10个聋校(点),聋童入学率达67%;办了两个弱智班,接收了25名学生,还有189名弱智学生随班就读;有11名盲童先后在重庆的盲校上学。 我们要求到1992年,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以上的地方和已经普及了初等教育的县,要消除县一级的特殊教育空白点,各地对那些特殊教育还是空白的地方一定要想办法促一下。在今后的两、三年内,抓好布点工作,同时要力求校、班和随班就读三种形式都有所发展。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发展特殊教育的办法不可能一刀切,希望各地从实际出发,吸收其他地方的经验,因地制宜,在实践中走出一条发展特殊教育的成功之路。 3.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管理 发展特殊教育是教育部门的职责,各地教育部门一定要切实地负起责任来,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管理。 首先,要制定积极的、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凡是没有做出规划的地方,要根据21号文件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尽快制定发展规划,要在发展方针、布局、任务、实施步骤、经费、师资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考虑。已经制定了规划的地方,要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一年,提出具体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采取与下级教育部门签订合同的方式,加强管理,这个经验应当推广。 第二、要抓好特殊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特殊教育工作要搞上去,专职干部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意义上讲,发展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明确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把特教的专职管理干部配齐,各地(市)县要配备专职、兼职干部。应重视挑选热爱特教工作、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教育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特教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教育部门的领导应关心这些同志,支持他们的工作。 除了配备专(兼)职干部外,各地还要考虑对特教管理干部及特教学校校长的培训工作,以逐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特教管理干部队伍。 第三,要落实特殊教育经费。发展特殊教育,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经费予以保证。凡地方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还没有落实的地方,希望当地教育、民政、残联几家共同向政府主管领导和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汇报,根据中央的要求,尽快落实。特殊教育经费应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出,同时,应积极开辟其他渠道,扩大特殊教育经费的来源。这一点各地不要忽视。苏州市教育局的负责同志曾讲过,苏州市每年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有9千万元,如果每年拿出2%用于特殊教育,就有180万元,长此下去,就非常可观了。 特教补助费的项目要加强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要注重实效,年底要组织检查验收。 第四,要研究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工作。随着特殊教育工作的深入,近几年特教班和随班就读这两种形式有较大的发展,而这方面的工作,尤其是随班就读的工作,在许多地方还刚开始不久。所以,各地教育部门的同志要认真研究这项工作,深入抓几个点,发现问题,采取对策,总结经验。 第五,为了搞好特殊教育,各地要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科研工作。要注意做好教材和教学仪器设备、学习用具的供应工作。 第六,要高度重视和做好师资培训工作。师资问题是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地要认真安排好师资培训的计划,尽快落实师资培训基地。边远地区可以委托邻近省或内地代培师资。南京特师要积极帮助这些地方培养、培训师资。在考虑新师资培养问题的同时,要抓紧在职师资培训工作。 特殊教育的领导管理工作涉及特殊教育的各个方面,随着这项事业的深入发展,会有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各地教育部门的同志要积极努力,尽职尽责,把这项工作做好。 4.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协作 特殊教育的发展要依靠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去年,各地民政、计划、财政、劳动、有奖募捐委员会、残联等部门和组织,配合教育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各方面协作得很好,今后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89)21号文件的要求:"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教育部门为主,民政、卫生、劳动、计划、财政及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组织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特殊教育工作"。为了安排好中央设立的特教补助费,国家教委、民政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已经成立了协调小组。各地也要由教委牵头,加强有关方面的横向配合与协作,定期研究,协调工作。 为了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办发(89)21号文件的精神,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步伐,国家教委、民政部、中募委、中国残联等几家商定,在1992年对发展特殊教育成绩显著的地方进行表彰。初步考虑表彰的主要条件是:领导重视特殊教育,能做到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与义务教育同步规划实施,统一督导检查;经费落实,解决了特教专项补助费和实行特教经费单列;师资来源稳定,培训机构和长短期培训工作落实;事业发展成绩显著,校、班和随班就读都有较大的发展,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表彰的具体办法,另外发文。 同志们,尽管发展特殊教育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但也要看到,特殊教育正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的重视,这项事业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形势是有利的,我们对此充满着信心。希望同志们团结一致,努力奋斗,在今后的几年里,使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有一个更快更好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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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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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