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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在中国残联一届三次主席团会议上的讲话】(1991年2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我很高兴参加中国残联一届三次主席团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务院,向这次会议,并通过你们向全国五千多万残疾人和他们的亲属以及从事残疾人事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加强残疾人工作,批准成立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实施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经过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国残疾人事业在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体、宣传和残疾人组织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三年时间内,使42万名白内障患者复明,进行了13万例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对近万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训练,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国内外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赢得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 不久前,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将于今年5月15日起施行。这样,就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上升为国家意志,以专门法律确定下来,为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残疾人保障法是我们国家的重要法律,每个公民和一切单位都应当认真学习和贯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残疾人事业做为责无旁贷的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全面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提出的任务,并在制定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时,把残疾人事业考虑进去,统筹规划,使其能够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各级残疾人组织的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残疾人保障法也向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广大残疾人历来具有乐观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和可歌可泣的事迹。希望残疾人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中国残联及其地方各级组织,自建立以来,为国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你们继续努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当好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助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同志们! 当前,我们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为我国未来十年的发展勾画了蓝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一个组成部分的残疾人事业,一定会像其它各项事业一样,蓬勃发展,为民族的振兴、国家的繁荣作出贡献。 祝会议圆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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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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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参与 自强 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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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