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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阎明复在第四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1992120)

第四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会议围绕着如何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的目标、方向和措施。我认为召开这次会议是非常适时、非常必要的。会议开得很好,很成功。这次会议必将对"八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起到重大的、积极的推动作用。朴方同志和中国残联其他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讲话。他们的讲话我都赞成。我参加会议主要是来表示祝贺,代表民政部、代表民政部党组、代表崔乃夫部长祝贺会议取得成功,祝愿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更大的成绩。

这次会议印发的材料我都认真看了。我深深地感到,中国残联和各地残联在《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实施三年多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有的同志在发言中讲,这几年是我们中国历史上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好的时期。我完全同意这种评价。从典型材料可以看出,我们各地残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工作,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探索了新的路子,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的新格局。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环境、立法等等方面都有新的进展,新的突破。我了解的情况不多,但是有三件事给我印象很深。一是199012月底,全国人大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这标志着中国残疾人事业由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这部法律的形成,凝聚着中国残联和各级残联多年工作的心血,是同志们付出艰辛劳动的成果。二是三项康复工作成绩很大。短短几年有55万名白内障患者复明,有20万名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得到矫治,有1.6万名聋儿得到语言训练。这的确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我到宁夏出差,看残联办公的地方应该说是比较简陋的。但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他们专门为聋儿语训腾出两间房子,教师耐心地一个一个地教,有两个孩子已经能够听到我们讲话的声音,真是令人非常高兴。这对一个家庭来讲,对聋儿的父母来讲,对聋儿来讲,都是大事情,他们会永远感激你们的。其它地方也是这样。同志们从事的事业是了不起的事业,高尚的事业。我想,全国人民都不会忘记你们。给我的第三个深刻印象是,我和中国残联的同志们接触中,我有一个很深的感觉,就是同志们精神状态好,有干劲,有艰苦奋斗精神。朴方同志和中国残联大力提倡人道、廉洁的职业道德,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各级残联建设成一支革命化的、朝气蓬勃的、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刚才很多同志发言提出向中国残联学习,我感觉包括我们都应该向他们学习。我到中国残联听他们汇报工作,汇报先进人物事迹,看他们日夜工作,工作抢着干、拼命干,而且有革命大家庭的那种气氛,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我仿佛回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和五十年代初期。去年"红五月"的时候,他们一连多少天不睡觉从事各项准备工作、宣传工作,非常令人感动。总之,中国残联和各级残联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很大,劳苦功高。但是,我也同意同志们在发言中提到的,残疾人事业从总体上讲,仍然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形势不断对我们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这次国务院批准的"八五"计划纲要,看看各项目标,的确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奋发工作,完成这个计划纲要。

关于今后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为了实现"八五计划纲要",要继续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动员工作,使全社会认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我国有五千多万残疾人,实际上可能还不止这个数字,这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这么大一个社会群体,当然有许多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残疾人由于生理缺陷带来的生活困难、特殊需要,常常不易被人理解,不易得到社会的帮助,所以我们应充分宣传、大声疾呼,使全社会都了解。是不是重视残疾人的问题,是不是重视残疾人事业,实际上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问题。要让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残疾人问题解决得好,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社会进步。解决得不好,就会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一种因素。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的决议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要实现全国、全社会的小康是不可能的。目前全国贫困人口中有近一半是残疾人。因此,可不可以说,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也就不能说整个社会达到了小康。我跟朴方同志探讨这个问题,他说我们从实际出发,"八五"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初步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我认为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完全正确的。初步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实现这个"八五"目标,决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靠国家包下来、靠民政部门和残联包下来,都是做不到的。所以,我想我们民政部门和残联的任务之一,就是调动社会、集体、家庭和残疾人自身的积极性,共同来做好残疾人工作。要逐步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风尚,推动残疾人工作社会化。

第二,希望各级残联要继续努力,为残疾人办更多的实事、好事,这是实现"八五"计划纲要所要求的。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制约,残疾人还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就业、教育、康复等方面。他们迫切要求自立于社会,参与社会生活,这就必须把康复、教育、就业等等工作认真抓上去。过去几年,各级残联在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和保证"纲要"实施的19个方案,各级残联要协助政府一件一件地规划布局、一件一件地落实,任务非常重。我们应当主动工作,积极努力,创造条件。这就要求各级残联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要求我们勤恳求实、廉洁奉公、联系群众、率先垂范、雷厉风行。我们一定要有务实的精神,一个人一个人地、一户一户地去解决,可能在城市略好一些,在贫困地区、农村、山区,实施每一个方案都会遇到相当的困难。政府、残联,特别是民政系统,应在各个方面给以支持。但实际工作要靠同志们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

第三,为完成"八五"计划纲要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支持残联的工作。中国残联成立以后,已经独立开展工作。几年来,总体来讲,各级民政部门与残联密切配合,密切协作,相得益彰,配合得是很好的。崔乃夫部长在去年残联一届三次主席团会议上指出:民政部门对残联要做到四条,即指导、协助、帮助、放手。崔部长的讲话把民政与残联的相互关系表述得十分清楚,说得十分明确。朴方同志在讲话中也提到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信任,互相促进。我认为,各级民政部门应该按照崔部长所说的"八个字",一如既往、真心实意地继续支持残联的工作,共同把残疾人的工作做好。在这里我想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自身的职能出发,认真地贯彻《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今年2月下旬,要召开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我们想就民政 部门如何贯彻这个纲要,同残联一起协商、起草一个通知,在厅局长会上,从民政角度部署一下。因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八五"计划纲要,也是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应和各地残联积极密切地配合。残疾人事业是一个整体。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八五"计划纲要是政府各部门和残联的共同任务,我们民政部门也应该积极贯彻执行。比如说在经费保障方面,我们民政部门能够做些什么样的努力;在就业方面,民政部门怎样把福利企业办好,搞好集中就业。现在四万两千多家福利企业中,民政部门直接管的只占少数,不到4千家,主要是各地集体办的。怎样在这些企业里维护残疾人的利益,保证这些企业的办厂方向,并且扩大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怎样大力帮助这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都应认真研究、解决。在推动分散就业方面,各级残联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各级残联在做(朴方:残联也是刚刚开始)。这方面需要民政部门出面做什么事情,也要同中国残联协调。在特殊教育方面,我们通过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每年拨出大约300万元左右给教委;三项康复我们也拨出一部分经费。将来可以考虑是不是随着有奖募捐的扩大,适当增加这些费用的比例。在社区康复方面,怎样和卫生部和残联一起合作,更好地实施社区康复,也是一个不小的事情。从民政角度讲,社区工作主要是针对优抚对象、残疾人和老年人。在社区我们怎样更密切地合作,比如对智残人的工作,怎样共同努力管起来,也应很好研究、合作,各级民政部门在这些方面应更主动些,更多做些事情。总之,民政、残联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最后,我希望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级残联共同努力,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贯彻"八五"计划纲要,把实施方案一个一个具体落实,为九十年代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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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