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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阎明复在全国白内障手术复明暨防盲治盲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1992年5月29日) 同志们: 全国白内障手术复明暨防盲治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今天就要闭幕了。几天来,经过与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是很成功的。我代表崔部长,代表民政部表示热烈祝贺。 顾英奇副部长的工作报告,刚才陈敏章部长的报告,朴方同志的讲话,我都赞成。会议上介绍的典型经验,使人很受启发。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实施三年多来,已超额完成规定的50万例白内障手术复明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有54个县达到了卫生部颁布的防盲治盲先进县标准。这样庞大的社会工程能在短时间完成并取得优异成绩,是和在座的各位辛勤工作分不开的。我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国从事白内障手术复明和防盲治盲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我们深信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卫生保健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一九九0年十二月,全国人大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为中国残疾人事业揭开了崭新一页;白内障手术复明工作计划的超额完成,也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只有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由政府领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成医疗队深入到边远地区为老百姓进行抢救性治疗。我们的工作不仅解除了患者的痛苦,也解放了他们的家庭和亲友,真是复明一人,解放一片。他们会永远感激你们的。同志们从事的事业是了不起的事业、高尚的事业。在白内障手术复明工作中,中国残联和各地残联及广大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目前,我国残疾人事业从总体看,仍然落后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但客观形势又不断向我们提出新的要求:"五年工作纲要"规定的任务中,还有"小儿麻痹后遗症手术矫治"、"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两项任务有待完成;最近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中,又新增加了"低视力"、"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社区康复"等康复项目;除此之外,残疾人工作中还有许多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我们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改革创新,奋发工作,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下面我想就今后的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进一步认识残疾人事业的意义。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将有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果解决不好,则会产生消极或相反影响。目前,全国3600万贫困人口中,残疾人占了近一半,这部分贫困人口的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可以说,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小康。所以我想,发展残疾人事业,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我们的社会制度根本属性决定的。忽略了残疾人问题,就谈不上社会整体的文明与进步。所以,残疾人问题,是国家、社会的问题,每一个社会公民都有责任关心它。对于我们民政部门来说,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解决了认识问题,工作的热情就高了,办法也就多了。 二、要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与残联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崔乃夫部长在一次会议上曾经指出:民政部门对残联要做到四条,即指导、协调、帮助、放手。崔部长的话,把民政与残联的关系表达得十分清楚。在以往的工作中,民政部门较好地贯彻了这个指示。他们与残联共同配合做了大量的"搭台"工作。为了搞好摸底调查、组织病员,他们跋山涉水,历经寒暑,深入到农村和山区,走进残疾人的千家万户。他们真诚的爱心,廉洁的作风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扬。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贯彻崔部长的指示,积极支持残联工作,共同把残疾人事情做好。 三、《残疾人保障法》对康复工作作了明确规定。有了"保障法"为依据,我们的工作就比较好开展。因为这件事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但在具体操作中,应该从实际出发,把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方法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在我们国家,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都有享受社会生活的权利。但由于身体功能的障碍以及社会种种因素的影响,还制约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同健全人一样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康复就是采用各种手段,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以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我们有了法律的保障, 又具备了这样好的基础,我想,我们一定能把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做好,使他们尽早回归社会。 我刚才到会场前,小成同志讲了,在昨天大会召集人会议上,同志们提出了一些意见。下面我就同志们提出的、涉及到民政部门的事情讲几点意见: 第一,贯彻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是我们民政部门和全国民政系统,一直到乡、镇民政助理员必须积极参加,认真贯彻的一个共同任务。所以,在贯彻"八五"计划纲要,以及分解的几个康复实施方案,各级民政部门都要积极参加,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是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从民政部开始,到各级民政厅(局),以至到民政助理员,都应该积极地参与。这是我讲的第一点。 第二,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根据民政部党组的决定,过去每年从各地募集的福利资金当中拿出500万来支持三项康复工作,我们今后也要这样做。而且随着募捐规模的扩大,我想这部分钱也应该适当增加。昨天在会议上同志们提到,有些省、市、县的募办在这方面做的不够。我想应该向中募委一样,各级募办、各级募委会都应该积极支持三项康复工作,在资金上积极支持此项工作。因为,这是我们民政系统的几大任务之一。保证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会后,我们几个单位,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把这次会议的任务怎样贯彻实施在文件中重申。 最后我想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我们民政部社会福利司,我们的假肢所最近准备抓几件具体的事情,也希望同志们给予监督,并积极参与。 第一件事情是:我们现在正在和外面的朋友积极合作,调查、研究有没有可能在中国建立一个生产聋儿语训所需要的助听器的工厂,生产比较现代化的助听设备。因为我们到各地去看,包括我去省残联的聋儿语训中心,感觉到他们很辛苦,助听器都很落后,有的要轮流使用助听器,这五个孩子有一个老师带着培训,那五个孩子或更多的孩子等着,什么时候有了助听器再参加培训。我想助听设备的不足,刚才陈部长已经讲到了这一点,可能是使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任务完成比例较低的一个原因。那么,到底搞什么样的工厂,是在现有助听器工厂的基础上加以提高、改善,还是引进,搞一个新的工厂,会后我们和残联的同志、卫生部的同志一块来研究。 第二件事情是:在小儿麻痹后遗症的矫治过程当中,从福利院中收容的孤儿、残疾儿童看来,他们做过手术以后,有一部分由于未能及时配戴矫形器,使畸形复发,所以建议手术后给他们配矫形器。我们想做一些试点,搞一个跟踪计划。比如孩子三岁做了手术以后,给他装上矫形器,然后到了五岁,个子高了,矫形器需要更换,我们就跟着给他换,一直等他长到定形为止。这样使手术后的治疗效能更加巩固。我们想在北京、天津、上海先试点。这里边要突破的就是有一些材料,象热塑材料的质量,国产的还不过关。我们现在跟外面的朋友联系,准备引进一些先进的技术,使热塑板材能够过关。另外还有一些其它的先进材料,现在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件事情是:我们各地的假肢工厂,在接受伤员、病员安装假肢过程中,常常发生要做第二次手术。因为,在医院里做截肢手术,处理时有的是肌肉残留多了,有的是残肢留的过长,这样就需二次手术后方能安装假肢,给病人带来新的痛苦,增加了开支。所以我们想倡议,我们的假肢工厂应积极地配合医院,把安装假肢的要求告诉给医院的外科医生。最近京、津、沪三市准备联合发起一个呼吁,我们也准备翻译出版一本国外的比较有权威的外科手术和假肢安装配合的参考书,送给医院。这样尽量减少,以至将来达到杜绝第二次手术的发生。我就讲到这,祝残疾人事业取得更大成绩。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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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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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