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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峤、张百发等八位理事关于开展"残疾人活动日"倡议书】(1988年2月4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四次理事会议通过) 据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发布的数据,我国残疾人有五千多万,涉及到几千万个家庭,二亿多人口。这个数字足以说明,努力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不仅对解决残疾人自身的各种问题有重大意义,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地体现。为了在新形势下,协助政府,依靠社会,动员各界,并充分发挥残疾人自身的能动性,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我们倡议年度性的开展"残疾人活动日",届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我为残疾人"活动,通过义演、义卖、义展、义赛、义诊、义捐等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服务;同时,发动残疾人、社会福利工厂、各级基金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残疾人为社会"活动,举办各种健全人与残疾人的联谊活动。 举办这一活动有利于社会大力宣传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形成理解、尊重、关心、爱护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把"我为残疾人"的各种活动寓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帮助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表彰社会各界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先进事迹。 举办这一活动有利于导扬残疾人热爱生活、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表彰他们中的先进人物,增强残疾人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信心。通过"残疾人为社会"的各种活动,更好地推动残疾人以社会平等的一员参与社会生活,履行公民义务,为祖国的四化贡献力量。 举办这一活动有利于密切健全人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成为沟通健全人与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各种联谊活动的开展,对于加强健全人与残疾人相互理解,增进友谊,取长补短,齐心协力,共同为民族的进步、国家的繁荣做出贡献。 举办这一活动有利于改进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向社会民众募集资金的工作。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长,在社会民众中募集资金是有潜力的,通过年度性地开展这一活动,以适当形式进行募捐,既有利于开发民众捐助资金,又能较好地使认捐者得到社会荣誉。 举办这一活动有利于各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更好地发挥理事的作用,有利于形成一支广泛的为残疾人服务的志愿工作者队伍。届时,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通过各种形式,多方努力,积极有效地组织参加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可以使为残疾人服务工作更加生动活泼地开展起来。 一年之际在于春,我们建议活动日就放在每年春季举行。建议今年首先在首都举办首次"残疾人活动日",明年起各地逐步展开,经过几年实践,适时确定为残疾人节。 倡议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 丁 峤李刚陈昊苏张百发胡祖荣贺敬之盖双林廖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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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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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参与 自强 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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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