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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办发〔1986〕77号 1986年10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同意从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在我国是第一次。通过调查,可以取得全国各类残疾人的丰富数据和资料,为今后制定我国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依据。这次调查牵涉面广,专业、技术性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重视这一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完成调查任务。 这项调查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五类《残疾标准》和其他工作部署,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请示报告 残调〔1986〕报2号 1986年9月17日 一九八五年二月,国务院批准民政、统计、卫生等九部门《关于对全国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抽样调查的报告》后,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一系列的准备,现已基本就绪。特报告如下: 一、全国的准备工作 一年半来,主要围绕着制订《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和五类《残疾标准》进行各方面的准备。多次召开国内统计学、医学专家会议讨论、修订,并听取国外专家提供的咨询,又在北京、湖北进行两次试点,证明上述文件是科学的、可行的。 (一)调查的对象,为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和精神病五类残疾人;凡有两种或多种残疾的人,另列为综合残疾。由于我国麻风病人的数字已掌握,这次不作调查。这样,此项调查的残疾类别与国际通常的残疾分类基本一致。 (二)全国的样本规模为一百五十万人。各省的样本量:四川和河南、山东是八万五、七万人;二十二个省各五、六万人;新疆和宁夏、青海是三万、一万五,西藏五千人。按此样本调查,对推算总体残疾人数在全国和二十五个省都有很好的代表性。 (三)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分总体,采用分层、等距、整群抽样的方法进行样本设计和抽取。除上海市分两级抽样外,二十八个省均分三级抽样,第一级从各省的分层内共抽取三百九十七个县、市、市辖区。由于抽中县分布均匀,对各省第二、三级的抽样打下了好基础。 (四)按照我国国情并参照国际标准制订残疾标准,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定残和划分等级。我国的《残疾标准》与国际统一的残疾标准比较:视力、听力两类基本一致;智力标准完全一致;按照国际上精神病分级标准和我国一九八二年的实际经验,制订了《精神病残疾标准》;由于国际上没有肢体残疾的统一标准,只得从我国实际出发,参照某些国外资料而自行制订。 (五)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成立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中十四个省级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另十五个省的组长也是有关厅、局长。 此外,各种调查统计用表、工作细则、培训教材和调查专用工具,也都作了准备。 二、今后工作部署 这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大体分三个阶段:准备两年;入户调查一个月;数据汇总和分析处理还得几年。 (一)调查的标准时间,定为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零时。由于各省已进行几项准备工作,在今后半年内加紧准备,可以如期开始调查。 (二)调查前的准备:1.完成第二、三级的抽样;2.成立被抽中县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3.组建能胜任工作的调查队;4.开办全国和省级调查人员培训班;5.进行省级试点;6.印刷、制作、分发各种文件、表格和调查用具。只要领导重视,上述工作不难完成。 (三)入户调查是重要阶段,既要严格按统一规定行事,又要发动群众支持、合作,才能保证调查质量。要求:1.入户调查在明年四月份进行;2.调查员的见面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医师对可疑残疾人要逐人检查、诊断;3.自始至终加强质量控制,进行自查、互查、复查和质量抽样检查,尽量减少调查误差。 (四)调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处理。1.对调查的主要数据分三级进行手工汇总;全国的手工汇总于一九八七年九月底前完成。2.完成编码和编辑数据磁带,由国家计委计算中心于同年年底前完成机器汇总。3.调查数据由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公报》。4.全国和省级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分析研究调查资料,分类提出专题建议和后续工作规划,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做好工作的意见 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通过调查,可以取得全国各类残疾人的丰富数据,为今后制订我国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可靠的依据。这是我国国情调查的一个方面,应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一)《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和五类《残疾标准》,经过高级专家审议和两次试点检验,证明符合科学性、可行性。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卫生部也审核同意。请批准上述文件,在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贯彻执行。 (二)这次调查,样本量大,牵涉面广,而且要在一个月内入户调查完毕,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此项调查列入当地的工作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要依靠宣传部门开展宣传,动员群众支持、合作;要健全调查的组织机构,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省调查工作。抽中县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肩负着领导调查队和宣传、发动群众的双重任务,应有一位副县(市、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发挥地方政权的保证作用。 (三)这是一项特殊性的社会调查,调查对象是各类残疾人,要通过医务定性定量,采取取计算机汇总分析,专业性、技术性强,工作要求高。在调查中要强调集中统一,全国和地方步调一致,才能保证质量。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制订的各种文件、表格和规定的时间、步骤、方法,都要求认真准确地贯彻实施,不得随意改动;若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商议。 (四)为了更好完成这项调查,恳请国务院发布通知。有关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各种文件,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印发各地。 特此报告,请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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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 1949-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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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ISBN7-5080-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