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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期待已久的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开幕了。
召开这样的会议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它给全国残疾儿童及家长带来了喜讯。这次会议将明确发展我国残疾人特殊教育的指导方针,提出发展目标,研究发展规划,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它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中有关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工作目标,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今年九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全面阐述了我国残疾人事业及其各项工作近五年的发展方针、原则、任务和措施,并把残疾人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文件明确了残疾人教育要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原则,同时对办学层次、办学渠道、办学形式、教学内容都做了原则规定,并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扭转残疾人教育的落后局面。
《纲要》的颁布,说明我国残疾人事业正纳入政府工作总规划和社会发展总格局之中。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是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残疾儿童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的实践表明,由于残疾的影响,残疾儿童更需要受到现代文明的教育、熏陶和塑造,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盲、聋哑、弱智儿童接受教育的前后有着强烈的反差,受到教育之后,身体的缺陷明显得到智力上的补偿。特别要指出的是,对于弱智儿童的智力开发,其效果是一般人难以想像的,如果早期施教,一大批儿童在长成后,可以承担与健全人同样的工作任务。总之,特殊教育投入后产生的社会积极效果比一般教育更为显著。教育将为
残疾儿童由社会的包袱变成社会发展的动力创造根本条件。
然而,有些人仍忽视残疾儿童教育,甚至存有偏见,认为搞不搞残疾儿童教育无碍大局。这是一种错误和落后的观念。受教育的权利是我国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教育是使人们跟上社会文明发展步伐的重要手段,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桥梁,它关系着数千万残疾人的前途命运。忽视、剥夺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是与社会的文明进步不相符的,与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不相容的。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党的宗旨和纲领,公民的道德准则,都表明我们的党、国家以及全社会有义务和责任关心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给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气象。普通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逐步为残疾人打开大门,特殊教育也有了很大发展。截至一九八七年底,盲聋哑学校增至四百一十四所,比"文革"前增长百分之六十四,在校学生增长一倍多;弱智学校从无到有,如今发展到九十所,小学辅读班发展到六百七十九个。一些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工作推进较快。比如山东省、黑龙江省已基本做到县县有聋哑学校。同时,一些地区出现了厂矿企业、福利企业、街道和残疾人组织等社会各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办特殊教育的好趋势。残疾人事业决定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出现这种好的态势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已经开始大面积地解决特殊群体对教育的一些特殊要求,满足这种要求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出现这种好的态势,也是各级教育部门努力和各方面支持的结果。
但是,由于问题的长期积累,当前我国特殊教育仍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特殊教育已成为全国普及初等教育的薄弱环节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根据我国的国情,我认为我们完全有可能改变这种落后状况。《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普及残疾儿童初等教育提出了法定要求,提供了法律保障。经济的发展,为发展教育提供了新的基础,干部和群众观念上的更新,为我们发展特殊教育减少了阻力。目前的关键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残疾儿童教育给予有力的推动,要提出切实的规划、有效的措施,并认真地组织实施。
《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教委何东昌同志的讲话,对发展特殊教育的一系列原则、方针、政策、措施和任务都作了全面的阐述,我完全拥护。在此,我只想强调,要创造一切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特殊教育事业尽快有较大发展。在办学渠道上,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广泛调动社会的积极性。使国家、集体、个人办学相结合。在办学形式上,兴办中心学校的同时,要大力提倡混校、混班的办学形式。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的教育条件,减轻国家负担,方便残疾儿童和家
长,避免大量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相隔离。有特教设施的地方,当然要强调教学质量。没有特教设施的地方,可以把残疾孩子收进普通学校,让他们先有一个接受教育的机会和环境,再逐步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创造充满活力的特殊教育事业,要靠教育战线同志们的努力,也要靠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希望各方面积极支持教育部门的工作,共同负起责任。
特殊教育的对象、方法和条件,都具有特殊性,它比普通教育困难更多,发展特殊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事业,又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们,要有高尚的人道主义思想,要有为残疾儿童成长奉献的精神,要有振兴中华的精神,要有对人类进步事业执着追求的理想和信念。只要我们振奋精神,投身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之中,这项事业是大有希望的
这是邓朴方同志在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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