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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能不能向我们的读者谈谈残疾人保障法制定、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邓朴方:经过六年起草、反复修改的残疾人保障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全国五千多万残疾人和他们数以亿计的亲属久已期待的一件喜事。它标志着我国将沿着法制轨道,进一步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全国的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会为此感到由衷的高兴。这部法律涉及的是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和两亿多人。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也是我国人民社会生活中一件令人注目的大事。这是我国在维护人权方面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又一体现。残疾人保障法的施行,将使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将使残疾人事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从而使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
记者:你认为残疾人保障法有哪些特点?
邓朴方:首先,我认为残疾人保障法是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法律,它有一定的高度、广度和时间跨度,包容了各个领域,明确了一些重要原则,着眼于解决主要问题,并为今后留有发展余地。第二,残疾人保障法是关于残疾人的特别法,正确、恰当地处理了公民的共性与残疾人群体特性的关系,考虑到了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需要和参与社会生活的特殊性。第三,残疾人保障法既体现了对残疾人的照顾和扶助,又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还不发达的国情国力相适应,与国家的总体发展也是步调一致的。凡存在分歧、难以执行的,不写入这个法;暂时难以完全做到,但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方向、可以逐步做到的,采取倡导性和具有弹性的写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刚柔相济。第四,残疾人保障法是权益保护法与事业促进法的结合,既保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又指导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既明确各方面的责任、义务,又倡导社会公德。
记者:你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工作者有哪些希望?
邓朴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以后,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也已经逐步建立起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进一步在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努力为残疾人服务。要承担起政府委托的任务,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联合会在组织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学习、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的同时,要依法推进《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残疾人三项康复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地完成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残疾人工作者除了学好残疾人保障法,还要热情宣传这部法律,使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它,执行它。残疾人工作者既要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又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记者:请你对残疾人讲几句话。
邓朴方:残疾人保障法是保障残疾人正当权益的法律武器。我们残疾人要善于掌握和运用这一武器。首先,要学好法律条文,熟知所有内容。残疾人保障法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学好了,领会了,才谈得上运用。这跟使用武器先要掌握武器的性能是一样的道理。很难想像,对残疾人保障法一知半解的人,能很好地运用它。其次,还要学好与残疾人保障法相关的其他参阅资料,如《我国残疾人事业概况》、《国外关于残疾人的立法情况》、《我国关于残疾人的政策法规》、《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关于残疾人事业协调机构》以及《残疾人保障法条文依据索引》等。学习这些材料,就能使我们更多地了解立法的必要性、依据、目的、宗旨以及国外残疾人立法情况。这对我们理解残疾人保障法的条文大有裨益。再次,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不要以为有了一部法律,所有的问题就能在一个早晨全部解决。我们应当看到,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些法律明文规定的事,也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国力逐步去办。我所以这样说,并不是贬低这部法律的效力,而是处理问题要留有余地、分轻重缓急一个一个地解决,就像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一样。但是我可以肯定,随着将来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我国残疾人的状况会逐步得到改善。摆在残疾人面前的行路难、就业难、入学难、医疗难等诸多难字,会越来越少。我热切希望残疾朋友们,在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同时,发扬光大自强自立、顽强拼搏、勇于进取、努力奉献的精神,为祖国的四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记者:残疾人工作渗透各领域、各部门,是一项综合性的事业。你对有关部门能说几句话吗?
邓朴方:我认为,跨部门、综合性是残疾人事业的一个特点。残疾人的福利救济由民政部门管,教育由教育部门管,劳动就业由劳动部门管,文体工作分属文化和体育部门负责,康复与卫生部门关系密切,各项工作往往还与财政、计划、工商、建设、交通、邮电等部门有关,与妇联、共青团、总工会、部队也关系密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在比较低的起点上有较快的发展,其重要原因就是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开展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在这里我要特别提到民政战线的同志。几十年来,这些同志一直风里来,雨里去,为解决残疾人的困难四处奔波,为残疾人状况的进一步改善尽心尽力。我代表全国五千多万残疾人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实施残疾人保障法,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协作。让我们在维护残疾人正当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旗帜下,为残疾人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精神环境和物质环境,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而不懈地努力!
这是邓朴方同志就《残疾人保障法》制定、颁布和实施的意义答记者问。载于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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