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道主义的呼唤

文明与进步的呼唤

(一九九二年九月)

  人类对于残疾人教育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几千年,直到近代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和人道主义的弘扬才为它的形成和发展奠定基础。如今,残疾人教育的状况,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近些年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崛起。随着各级党政领导的日益重视,残疾人教育事业也取得长足的进展。但是,同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水平相比较,同教育事业的整体水平相比较,我国的残疾人教育仍然是很落后的。这种局面是由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因素造成的,其中主要的制约因素,就是残疾人教育的意义未能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如同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的社会地位未被普遍认同一样。在这里,我想针对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就相关的几个问题谈一谈看法。

教育对残疾人意味着什么

  根据一九八七年全国抽样调查,我国的残疾人口共有五千一百六十四万,其中将近百分之七十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很显然,这样的一个社会群体是不可能跟上现代化的发展步伐的。我国儿童初等教育的入学率已达百分之九十七点八,而盲、聋与弱智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虽几经发展,仍不足百分之十,这意味着残疾人中文盲、半文盲的比例不是在下降,而是在继续上升。严峻的局面就这样摆在我们面前
。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扭转这种局面。要扭转这种局面,首先必须澄清模糊与错误
的认识。

  有这么一种观点:"残疾人受不受教育,没有什么关系。"这种观点似乎不应当属于我们这个时代。它至少有如下三个错误。

  一个错误是无视残疾人在本质上与健全人需求的共同性。残疾人是人,残疾儿童是正在成长中的人,他们都具有自己应该得到的权利,包括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事情。同健全人一样,他们也有从生理到精神的多方面和多层次的需求。在他们身上,也蕴藏着从体能到智能的巨大潜力。

  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精神需求,突出表现为对学习的渴望,这种渴望的强烈程度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想像的。山西省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因病双目失明,失学后的极度焦虑和苦闷使她小小年纪就生出满头白发。我们推行的帮助盲童学习的"金钥匙"计划使她重返校园,过上愉快的学习生活。不久,她的白发脱落了,竟然奇迹般地长出了乌黑的头发。这个童话般的真实故事,反映了教育在残疾儿童的生命和生活中占据着何等重要的位置。通常认为弱智儿童接受教育是最困难的。有关科研人员做过学龄前弱智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调查实验。结果显示,尽管在大多数项目上弱智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有显著差距,但在学习态度一项,即是不是喜欢学习,学习怕不怕困难,有没有成功的信心这三个问题上,弱智儿童的回答却大多是积极的,与普通儿童的回答没有多大区别。多么令人疼爱的孩子们啊!事实表明,在良好的环境中,即使对于接受教育障碍最大的弱智儿童,学习也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教育作为适应人的基本需求的人类活动,对于残疾人的必要性丝毫不亚于健全人。

  另一个错误是低估了残疾人通过自身的功能代偿和社会的补偿克服残疾影响的惊人潜力,从一种思维定势出发,以一成不变和消极悲观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当代康复学的理论与实践表明,残疾造成的绝大多数功能缺陷,通过实施综合的康复工程是可以减轻或者克服的。何况残疾人自身还具有常人不可想像的生理代偿能力。

  教育是康复工程中的重要环节。盲童学会盲文,是对阅读与写作能力的补偿。聋童学会手语,是对交流能力的补偿。弱智儿童中绝大多数属于轻度或中度,都在可教育或可训练的范围内。我们的特殊教育工作者做过弱智儿童的观察力训练实验。令人振奋的是,弱智儿童的观察力虽然赶不上普通儿童,但是经过训练,他们观察力的提高幅度却明显高于同样经过训练的普通儿童。事实证明,对于弱智儿童实施早期教育,相当多的人长大以后可以承担与健全人相近的社会义务。教育对聋哑儿童产生的效果也十分明显。对聋哑儿童进行早期语言开发,完全可以做到聋而不哑,从而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即使是进入特教学校,也都能相当好地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成长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南京市一个先天聋哑的小女孩周婷婷,通过家庭的早期教育和学校的培养,能够准确背出圆周率小数点后的一千位数字,在小学阶段连跳两级,并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年"。她在父亲的帮助下写的十二万字的自传《从哑童到神童》已经出版。这是爱和教育创造的人类战胜自我的奇迹。

  教育作为一种康复措施,一种特殊的社会补偿手段,对消除或减轻残疾的后果,发掘残疾人的潜在能力,常常有惊人的效果。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残疾人比健全人更加需要教育。

  再一个错误是低估了教育对于残疾人生存的意义。教育是残疾人生活与生命的重要源泉,是残疾人自立的根基。在残疾人的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交生活领域里,在他们从童年、青年、壮年到老年的各个人生阶段,教育都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教育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桥梁。在残疾人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熟悉必要的社会规范、确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人生态度的过程中,教育起着无可代替的主导作用。没有教育的作用,就会出现我们常见的那种社会化不足的情况,残疾人会由于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心理扭曲或行为偏离而与社会生活不相适应,甚至与社会隔绝。

  尤其应当强调的是,对残疾人来说,能否受教育意味着能否在事实上得到生存的权利,能否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在社会生活中"沉底"的境况,跟上我国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因为问题的核心在于,教育是实现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条件。教育使残疾人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层次、增强生产与工作技能,从而提高收入水平。调查表明,在农村,具有初等以上教育水平特别是受了一种职业技能教育的残疾人,同文盲、半文盲的残疾人相比,在劳动脱贫和劳动致富的道路上具有很大的优势。在城镇,具有初级中等以上教育水平的残疾人基本上能够适应生产技术的需要,甚至可以与先进的生产技术结合,收入水平也与一般人不相上下;而低于这个水平的残疾人在就业方面则具有很大的障碍。我国残疾人中间,依靠家庭、亲属供养或国家、集体救济者约占残疾人总数的百分之七十,这与残疾人文盲、半文盲的比例惊人地接近。这种接近并非偶然,它有助于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缺少教育,残疾人就很难摆脱依赖他人、依赖社会的可悲境地。

  教育为残疾人由社会的负担变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创造了条件。教育启迪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培养他们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能力。教育也为残疾人献身社会提供了可能。在我国的文学、艺术、科技、体育、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残疾人灿若群星。可以想像,如果没有教育,残疾人之中会有多少优秀的人才被埋没。我们无法估量,由于缺乏教育,有多少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发掘和施展。归根到底,这是社会本身的损失。

发展残疾人教育的社会意义

  还有一种错误观点是,"健全人的教育都管不过来,还管什么残疾人教育"。这种把残疾人教育打入"另册"的观点,无论是有意还是无心,都是对于残疾人的明显歧视,于情、于理、于法,哪一条都说不过去。

  这种观点违背了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是我国社会的基础思想之一,是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准则。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包括两个要点:第一,注重社会全体成员的幸福,而不是部分成员的幸福;第二,尊重个人全面发展的需求,而不是部分层面的需求。我国现有五千多万残疾人,这是一个具有特殊困难的巨大群体。对于这样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与命运置之不顾,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的第一个要点。我国的五千多万残疾人中,三千三百多万是文盲或半文盲。我国有六百多万盲、聋和弱智适龄儿童,五百多万未能接受初等教育。残疾人的需求和发展被压抑在最低层次。容忍这种状况继续下去,显然有悖于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的第二个要点。一个忽视残疾人的社会是有缺陷的社会。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难道不应当在这方面作出榜样吗?

  这种观点也背离了我们国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在社会发展方面,残疾人的状况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对残疾人,过去我们是以救济和收养为主,着重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教育问题还不太突出。现在我们已进入从温饱型向小康型社会过渡的新的历史时期,残疾人事业也由收养救济型转为劳动福利型。残疾人的发展需求日益强烈,残疾人的素质与我们的事业不相适应这一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对于残疾人教育严重滞后的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

  残疾人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直接影响我国人口素质的整体水平。残疾人教育也是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制约因素,影响事业的其他方面。关系最大的是劳动就业问题。我们发展福利企业,始终把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首要任务,这是完全必要的。由于残疾人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普遍比较低,我们在减少显性失业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隐性失业即低效率的就业。这是福利企业的致命弱点。在福利企业中,"劳动"成分与"福利"成分的比例及其消长,决定着它的生命力的强弱,决定着它的前途。福利企业在优惠政策的保护下,只有提高劳动效率,增加生产的技术含量,增加对技术更新和产品转换的适应能力,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站稳脚跟,才能发展壮大。这一切主要取决于职工素质的提高,取决于培训和教育。农村的问题更为明显。我国的贫困人口约八千万,其中残疾人就有二千多万,这无疑是社会的沉重包袱。贫穷与愚昧总是相伴而生的。文化构成低下,是农村残疾人始终沉淀在社会最底层的重要原因。教育扶贫和康复与科技扶贫结合起来,是使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在我国城乡推进残疾人教育,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轻视残疾人教育的观点还同我国的宪法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我国宪法赋予残疾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义务教育法也对普及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作了具体规定。这些法律规范是保障残疾人的人权的重要内容,恪守这些法律规范,是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的义务。在发展残疾人教育的问题上,没有任何理由推托和延宕。

发展残疾人教育的现实依据

  再有一种观点是,"我国基础差,底子薄,没有力量发展残疾人教育"。这种认识不能说全无道理,但是有一定的片面性。

  发展残疾人教育确实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实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认真审视我们的环境和条件就会发现,我们利用已经调动和能够调动的积极因素完全可以克服消极因素。

  首先,广大残疾人身上蕴含着巨大的动力和潜力。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勇气和信念,他们追求知识、渴望奉献的热诚,他们承受挫折和压力的韧性,他们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是我们发展这项事业的宝贵资源。

  其次,我们国家的改革与社会的进步为这项事业提供了新的基础和新的环境。这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有了较大提高,物质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我们现在的基础仍然比较差,底子仍然比较薄,但是同几十年前或十几年前相比,已经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不可同日而语了。这为我们的残疾人教育事业提供了物质基础。二,党和国家重视残疾人事业。一九八八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工作的轨道;一九九○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权益包括接受教育的权利;一九九一年,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以国家计划的形式安排残疾人事业;同年五月,江泽民同志发表讲话,将残疾人事业同人类的解放联系在一起,从理论上把它提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残疾人事业也更加重视。政府的规划和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是我们事业走向胜利的基本保证。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果,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日益深入人心,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
新观念正在取代歧视残疾人的陈旧落后观念,愈来愈多的人愿意为残疾人献出爱心。这就形成了较好的精神环境。四,改革与开放推进了我国的社会化发展水平。我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正从条块型向网络型转化,发展机制逐渐多样和灵活,社会性事业由政府包办的局面已经打破。这为我们动员社会,多形式、多渠道地发展这项事业开创了新的天地。

  再次,我们已经制定出发展残疾人教育的正确方针,摸索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路数。我们的教育方针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符合中国的国情,也符合广大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我们正在走一条投资较少、收益较大、见效较快的办学道路。在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的同时,我们注意发挥我国普通教育的优势,利用现有的近百万个普通中、小学校的办学能力,以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要形式,解决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残疾人的职业技术教育起步较晚,难度较大,目前也正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由点到面地逐步推进。

  从全国范围看,我国残疾人教育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同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不完全一致。残疾人教育在有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发展迟缓,而在一些经济不那么发达的地区取得了较大进展。比如某个经济发达大省,至今只建立了两所盲校,而几个经济水平一般的省份,已经或者即将普及盲童的初等教育。看来经济状况不能决定一切,关键在于政府主要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将这项事业纳入议事日程和计划轨道。

  最后,我国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和交流,对这项事业也是有力的促进。二次世界大战后,残疾人问题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联合国通过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决议和公约,如《残疾人权利宣言》、《弱智人权利宣言》等。联合国确定一九八一年为"国际残疾人年",一九八三年至一九九二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并通过《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从一九八三年起,联大每年都审议"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并通过决议。我国成立的"联合国残疾人十"中国组织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合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此外,我们还得到了国际社会技术和设备上的支持,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宝贵经验,少走了不少弯路。今后这种合作和交流还会进一步加强与扩大。

  应当看到,残疾人教育也具有一般教育的两个特点。一是投资期较长,收获期更长;二是不光具有生产性投资的性质,更具有社会性投资的性质。发展残疾人教育的最终受益者将是全社会。
一个国家的残疾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根据一九八七年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近几年我国的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我们可以作出如下推算:由于遗传、事故、疾病等难以避免的原因,我国的残疾人口以每年七十至八十万的速度增长,就是说,每天都要增加二千多名残疾人,每四十秒钟左右就要增加一名残疾人。到本世纪末,我国的残疾人口很可能会突破六千万大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道出了残疾人事业以及残疾 教育事业的份量。"为群众解愁,为国家分忧,为社会造福",这是人们对于残疾人教育事业的赞语,它准确地概括了这项事业的意义。

  当代国际社会的发展观念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新的观念认为,发展的焦点不应集中于人类需求的满足,而应集中于人类的贡献能力的开发。它不仅强调人的素质和创造力的提高是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而且认为人和人的能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这种观念体现着人类的文明与进步。一九八九年,由联合国社会发展和人道主义事务中心召开的国际专家会议通过的《开发残疾人资源的塔林行动纲领》指出,"只有通过人的资源开发,残疾人才能够有效行使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我们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就是开发人的资源(潜能),就是对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呼唤。


本文是邓朴方同志应《求是》杂志之约而写,载一九九二年第九期《求是》杂志。

 
[关闭窗口]  
 
 .